泛海控股:关于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2017-04-25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7-054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授权全资子公司泛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议
案》,同意授权全资子公司泛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
海股权投资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进行证券投资(其中,
自有资金不超过 8 亿元,融资规模不超过 7 亿元),期限为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
现将本次证券投资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证券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本次公司授权泛海股权投资公司开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与
公司业务密切相关的战略性投资,旨在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投资收益,以及协助公司把握优质企业投资机会,优化公司战略布局。
(二)投资范围
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委托
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基金产品、信托产品)等,但不包括金融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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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品。
(三)投资额度
本次授权投资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其中,自有资金不超过 8 亿
元,融资规模不超过 7 亿元。
在上述 15 亿元授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收益可以
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上述授权投资额度范围内。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即 2017 年 4 月 21 日-2018 年
4 月 20 日。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 15 亿元授权额度内,由泛海股权投资公司具体组织实施。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证券
投资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
二、投资风险及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着价值投资的宗旨,在风险识别和风险控制方面有较为健
全的制度和措施,但从事证券投资涉及的宏观经济风险、政策风险、
投资策略风险、技术风险、投资标的经营风险等依然存在,并将直接
影响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的收益情况,因此,公司证券投资业务收益存
在一定的不稳定性,甚至存在发生亏损的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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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制定《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为证券投资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并据此建立和严格执行较为完善的
证券投资决策、操作、监督流程,实现证券投资全方位、全流程风险
控制,具体包括:
1. 谨慎选择投资标的。公司遵循长期投资、审慎投资理念,杜
绝投机行为,依靠专业的投资团队,选择符合公司投资理念且风险可
控的投资标的,建立证券池。根据投资额的不同,证券池的建立和调
整应分别履行泛海股权投资公司或泛海控股审批程序。
2. 严格分离岗位职责和人员。公司的证券投资操作人员与资金、
财务管理人员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3. 严格执行资金调拨程序。泛海股权投资公司为证券投资业务
开设了专用的银行专户,并将资金划拨至该银行专户统一进行流动性
管理和投资安排,实际资金拨付等操作由泛海股权投资公司资产财务
管理部门根据投资交易指令执行。
4. 严格执行交易指令。泛海股权投资公司开展证券投资的总额
度应在泛海控股授权范围内。为合理控制风险,泛海股权投资公司对
不同额度的单一证券单日累计交易额进行不同层级的审批,其中,单
一证券单日累计 5,000 万元以上的交易,应经过泛海股权投资公司总
裁审批。
5. 建立完善的交易报告制度。泛海股权投资公司交易经理应向
相关人员上报交易日报和周报,以便相关人员及时知悉证券投资情况
并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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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建立合理的止损机制。当公司证券投资账面亏损超过投资总
额的 5%时,应立即报告公司分管领导,经讨论后决定是否止损;公
司证券投资账面亏损超过投资总额的 20%时,应立即报告公司董事
长,以确定是否继续进行证券投资业务。
7. 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证券投资情况
进行检查,发现违规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停止公司证券
投资事宜。独立董事有权对证券投资资金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聘
任独立外部审计机构进行证券投资资金的专项审计。
8. 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证券投资的相关情况。
三、需履行审批程序的说明
2017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泛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
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证券投资授权事项不构成
关联交易,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
证券投资事项无异议。
四、本次证券投资授权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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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正在积极实施战略转型,打造产融结合的国际化企业集团,
其中战略投资是公司转型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泛海股权投资公司系公司的主要投资平台之一。本次公司根据经
营发展需要和证券投资业务总体规划,授权泛海股权投资公司进行证
券投资,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投资效率,增厚公司投资收益,同
时有助于公司把握优质企业投资机会,为公司转型发展提供支持。
泛海股权投资公司将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开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
目标、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的战略性投资,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稳健经营和资金安
全。
公司证券投资将遵循“谨慎投资、规范运作、严控风险”的原则,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控制度,持续强化风险控制,确保公
司日常经营稳健和资金安全性、流动性,并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持续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公司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
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提交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泛海股权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涉及内容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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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授权全资子公司泛海股权投资公司开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的战略性投资,一方面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
用效率,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另一方面有助于公司把握优质
企业投资机会,优化战略布局。
(二)公司已制定《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等内控制度,并对证券投资的决策、操作、监督等环节进行了较
为完善的管控,证券投资风险较为可控。
(三)公司本次授权泛海股权投资公司开展证券投资事项的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人同意公司授权泛海股权投资公司开展证券投资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授
权泛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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