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补宋宏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董事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 事求是的原则,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 于增补宋宏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涉及内容进行了认真 的检查和落实,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九届董事候选人宋宏谋的履历,我们认为宋宏谋具 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同时,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聘 任宋宏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提名宋 宏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孔爱国、胡坚、余玉苗、徐信忠、陈飞翔、朱慈蕴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