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独立董事关于新增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2017-08-17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新增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
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
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新增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涉及内容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因业务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民生证券”)与关联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民生银行”)新增发生关联交易,属于其正常业务范围。
2. 本次交易内容合法合规,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公允、
合理,有利于民生证券相关业务的开展,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
3. 议案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交易决策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 2017 年度公司控股子民生证券与关联人民生银
行新增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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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孔爱国、胡坚、余玉苗、徐信忠、陈飞翔、朱慈蕴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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