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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泛海控股: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9-02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7-110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9 月 1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7 年 9 月 1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8 月 31 日 15:00

至 2017 年 9 月 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

心 C 座 4 层第 5 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李明海先生。
    6.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

则》”)及《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8 月 25 日,公司股东合计 38,556 名。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9 名,代表股份

3,612,002,7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5124%,其中:

    1.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5 名,代表股份

3,611,010,1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4933%。

    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 名,代表股份

992,6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的其他股东(股东代理人)共计

12 名,代表股份 9,695,8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公司聘请的律师黄小雨、胡宇出席了本次

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逐项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增补赵英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二)关于增补冯壮勇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关于为物业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项议案为特别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四)关于延长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五)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进行有价

证券投资授权的议案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六)关于为境外附属公司 PT.MABAR ELEKTRINDO 融资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本项议案为特别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投票结果汇总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议案序号和名称
                                   分类                         比例                      比例                    比例     结果
                                                股数(股)                 股数(股)               股数(股)
                                                                (%)                     (%)                   (%)

                               出席会议所有
                                                3,611,012,749   99.9726        990,002     0.0274           0     0.0000
一、关于增补赵英伟为公司第九   有表决权股东
                                                                                                                           通过
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
                                                   8,705,894    89.7895        990,002    10.2105           0     0.0000
                                 表决情况


二、关于增补冯壮勇为公司第九   出席会议所有
                                                3,611,012,749   99.9726        990,002     0.0274           0     0.0000   通过
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有表决权股东


                               出席会议所有
                                                3,611,010,149   99.9725        992,602     0.0275           0     0.0000
三、关于为物业费资产支持专项   有表决权股东
                                                                                                                           通过
计划提供担保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
                                                   8,703,294    89.7627        992,602    10.2373           0     0.0000
                                 表决情况
                                                        投票结果汇总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议案序号和名称
                                   分类                         比例                      比例                    比例     结果
                                                股数(股)                 股数(股)               股数(股)
                                                                (%)                     (%)                   (%)
四、关于延长武汉中央商务区建
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出席会议所有
                                                3,611,010,149   99.9725        992,602     0.0275           0     0.0000   通过
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有表决权股东
期的议案
                               出席会议所有
五、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泛海国                    3,611,012,749   99.9726        990,002     0.0274           0     0.0000
                               有表决权股东
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进行有价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
证券投资授权的议案                                 8,705,894    89.7895        990,002    10.2105           0     0.0000
                                 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所有
六、关于为境外附属公司                          3,608,150,855   99.8934      3,851,896     0.1066           0     0.0000
                               有表决权股东
PT.MABAR ELEKTRINDO 融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
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5,844,000    60.2729      3,851,896    39.7271           0     0.0000
                                 表决情况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小雨、胡宇。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

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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