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7-09-22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7-112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
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 2017 年 9 月 20
日,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 2017 年 9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会议向全体董事发出表决票 18 份,收回 18 份。会议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18 票,
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全体董事讨论,第九届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战略投资发
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7名)
召集人:余玉苗
委 员:韩晓生、赵英伟、冯鹤年
孔爱国、胡 坚、陈飞翔
(二)战略投资发展委员会(9名)
1
召集人:卢志强
委 员:李明海、余 政、韩晓生、赵英伟
张喜芳、孔爱国、徐信忠、朱慈蕴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7名)
召集人:陈飞翔
委 员:余 政、韩晓生、宋宏谋
胡 坚、余玉苗、朱慈蕴
(四)执行委员会(5名)
主 席:卢志强
副主席:李明海
委 员:余 政、韩晓生、赵英伟
二、关于公司拟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
议案(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
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申
请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 50 亿元)的债权融资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情况如下:
1. 发行规模:本次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 50 亿
元),最终发行规模将以北金所出具的《接受备案通知书》所载明的
额度为准;
2. 发行期限:本次发行期限不超过 3 年(含 3 年),具体期限将
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2
3. 发行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在备案有效期内择机一
次性或分期发行;
4.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
5. 发行利率:发行利率将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6. 票面金额: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价格为 100 元/百元面值;
7.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监管部门要求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用于项目建设、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等;
8. 发行对象:北金所认可的合格投资者;
9. 主承销商:公司将根据专业服务水平、收费标准及时间安排
等情况综合评估确定。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相关事
项的议案(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为顺利推进本次发行,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确
定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时
间、发行方式、发行利率、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是否设置担保
增信安排、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等;
2. 选聘中介机构并与之签署相关的聘用协议或服务协议,办理
本次发行申报相关事项;
3. 签署本次发行相关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3
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5. 根据市场条件、政策环境及监管部门要求调整本次发行具体
方案;
6. 办理本次发行及债权融资计划存续期间的其他相关事项;
7. 该等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上述授权事项办
理完毕之日止。
四、关于境外附属公司中国泛海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与关联方通海
控股有限公司签订《框架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境外附属公司中国泛海国
际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金融”)与公司关联法人通海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海控股”)签订《框架服务协议》(以
下简称“协议”)。中国泛海金融及其子公司拟与通海控股及其子公
司在证券交易、企业融资、资产管理等方面开展合作,期限为协议生
效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预计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
交易金额分别为港币 11 亿元、港币 11.1 亿元、港币 13.2 亿元。公司
董事会同意授权中国泛海金融任一董事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鉴于通海控股及其子公司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卢志强、李明海、余政、韩晓生、赵英伟、赵晓夏、张
博、冯鹤年、陈基建、张喜芳、宋宏谋、陈怀东等 12 人因在中国泛
4
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及其关联单位任职,
成为上述交易的关联董事。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上述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孔爱国、胡坚、余玉苗、徐信忠、陈飞翔、朱
慈蕴(均系公司独立董事)等 6 人参与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
述议案所述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
立意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
了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公告》。
五、关于参与投资泛海先锋有限合伙基金的议案(同意:6 票,
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境外附属公司 Oceanwide
Ventures (BVI) Limited 出资 2,000 万美元,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
境外全资附属主体 Oceanwide Dynamics Limited Partnership(以下简
称“泛海动力”)及 Oceanwide Millenium Limited(以下简称“泛海千
禧”)共同投资泛海先锋有限合伙基金(Oceanwide Pioneer Limited
Partnership,以下简称“泛海先锋基金”),并同意公司境外附属公司
中国泛海金融的全资附属公司中国泛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泛资管”)担任泛海先锋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收取相应管理费。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 Oceanwide Ventures (BVI) Limited 及中泛资管任
5
一董事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鉴于泛海动力、泛海千禧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卢志强、李明海、余政、韩晓生、赵英伟、赵晓夏、张
博、冯鹤年、陈基建、张喜芳、宋宏谋、陈怀东等 12 人因在中国泛
海及其关联单位任职,成为上述交易的关联董事。董事会审议上述议
案时,上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孔爱国、胡坚、余玉苗、
徐信忠、陈飞翔、朱慈蕴(均系公司独立董事)等 6 人参与表决,非
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所述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
立意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对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
投资泛海先锋有限合伙基金的关联交易公告》。
六、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中泛集团有限公司为泛海控股国际金融
发展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中泛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泛集团”)为公司境外附属公司泛海控股国
际金融发展有限公司向海通国际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申请的 11 亿元港
币融资提供公司保证,并同意授权中泛集团任一董事签署相关协议。
6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
公告》。
上述议案二、三、四、六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星期
二)下午 14:30 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C
座 4 层第 5 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采
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将审议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拟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
的议案;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相关
事项的议案;
(三)关于境外附属公司中国泛海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与关联方通
海控股有限公司签订《框架服务协议》的议案;
(四)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中泛集团有限公司为泛海控股国际金
融发展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一)、(二)、(三)为普通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四)为特别议案,需经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此外,上述议案
(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议案(二)在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生效
7
的前提条件。议案(三)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9 月 26 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