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泛海控股: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7-09-22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7-112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

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 2017 年 9 月 20

日,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 2017 年 9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会议向全体董事发出表决票 18 份,收回 18 份。会议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18 票,

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全体董事讨论,第九届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战略投资发

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7名)

    召集人:余玉苗

    委 员:韩晓生、赵英伟、冯鹤年

              孔爱国、胡   坚、陈飞翔

    (二)战略投资发展委员会(9名)

                                 1
    召集人:卢志强

    委   员:李明海、余   政、韩晓生、赵英伟

             张喜芳、孔爱国、徐信忠、朱慈蕴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7名)

    召集人:陈飞翔

    委   员:余   政、韩晓生、宋宏谋

             胡   坚、余玉苗、朱慈蕴

    (四)执行委员会(5名)

    主   席:卢志强

    副主席:李明海

    委   员:余   政、韩晓生、赵英伟

    二、关于公司拟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

议案(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

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申

请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 50 亿元)的债权融资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情况如下:

    1. 发行规模:本次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 50 亿

元),最终发行规模将以北金所出具的《接受备案通知书》所载明的

额度为准;

    2. 发行期限:本次发行期限不超过 3 年(含 3 年),具体期限将

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2
       3. 发行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在备案有效期内择机一

次性或分期发行;

       4.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

       5. 发行利率:发行利率将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6. 票面金额: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价格为 100 元/百元面值;

       7.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监管部门要求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用于项目建设、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等;

       8. 发行对象:北金所认可的合格投资者;

       9. 主承销商:公司将根据专业服务水平、收费标准及时间安排

等情况综合评估确定。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相关事

项的议案(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为顺利推进本次发行,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确

定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时

间、发行方式、发行利率、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是否设置担保

增信安排、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等;

       2. 选聘中介机构并与之签署相关的聘用协议或服务协议,办理

本次发行申报相关事项;

       3. 签署本次发行相关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3
    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5. 根据市场条件、政策环境及监管部门要求调整本次发行具体

方案;

    6. 办理本次发行及债权融资计划存续期间的其他相关事项;

    7. 该等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上述授权事项办

理完毕之日止。

    四、关于境外附属公司中国泛海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与关联方通海

控股有限公司签订《框架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境外附属公司中国泛海国

际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金融”)与公司关联法人通海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海控股”)签订《框架服务协议》(以

下简称“协议”)。中国泛海金融及其子公司拟与通海控股及其子公

司在证券交易、企业融资、资产管理等方面开展合作,期限为协议生

效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预计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

交易金额分别为港币 11 亿元、港币 11.1 亿元、港币 13.2 亿元。公司

董事会同意授权中国泛海金融任一董事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鉴于通海控股及其子公司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卢志强、李明海、余政、韩晓生、赵英伟、赵晓夏、张

博、冯鹤年、陈基建、张喜芳、宋宏谋、陈怀东等 12 人因在中国泛

                               4
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及其关联单位任职,

成为上述交易的关联董事。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上述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孔爱国、胡坚、余玉苗、徐信忠、陈飞翔、朱

慈蕴(均系公司独立董事)等 6 人参与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

述议案所述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

立意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

了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公告》。

    五、关于参与投资泛海先锋有限合伙基金的议案(同意:6 票,

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境外附属公司 Oceanwide

Ventures (BVI) Limited 出资 2,000 万美元,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

境外全资附属主体 Oceanwide Dynamics Limited Partnership(以下简

称“泛海动力”)及 Oceanwide Millenium Limited(以下简称“泛海千

禧”)共同投资泛海先锋有限合伙基金(Oceanwide Pioneer Limited

Partnership,以下简称“泛海先锋基金”),并同意公司境外附属公司

中国泛海金融的全资附属公司中国泛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泛资管”)担任泛海先锋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收取相应管理费。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 Oceanwide Ventures (BVI) Limited 及中泛资管任

                               5
一董事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鉴于泛海动力、泛海千禧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卢志强、李明海、余政、韩晓生、赵英伟、赵晓夏、张

博、冯鹤年、陈基建、张喜芳、宋宏谋、陈怀东等 12 人因在中国泛

海及其关联单位任职,成为上述交易的关联董事。董事会审议上述议

案时,上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孔爱国、胡坚、余玉苗、

徐信忠、陈飞翔、朱慈蕴(均系公司独立董事)等 6 人参与表决,非

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所述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

立意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对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

投资泛海先锋有限合伙基金的关联交易公告》。

    六、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中泛集团有限公司为泛海控股国际金融

发展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中泛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泛集团”)为公司境外附属公司泛海控股国

际金融发展有限公司向海通国际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申请的 11 亿元港

币融资提供公司保证,并同意授权中泛集团任一董事签署相关协议。

                               6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

公告》。

    上述议案二、三、四、六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星期

二)下午 14:30 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C

座 4 层第 5 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采

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将审议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拟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

的议案;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相关

事项的议案;

    (三)关于境外附属公司中国泛海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与关联方通

海控股有限公司签订《框架服务协议》的议案;

    (四)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中泛集团有限公司为泛海控股国际金

融发展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一)、(二)、(三)为普通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四)为特别议案,需经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此外,上述议案

(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议案(二)在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生效

                               7
的前提条件。议案(三)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9 月 26 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