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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泛海控股:关于公司境外全资附属公司泛海控股国际金融发展有限公司放弃行使中国泛海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供股权的公告2017-12-20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7-147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境外全资附属公司泛海控股国际金融发展
    有限公司放弃行使中国泛海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供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为增强资本基础、促进业务发展,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境外附属公司中国泛海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系香港联

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0952.HK,以下简称“中国泛海金

融”)拟通过香港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以供股方式

进行融资,供股比例为每持有 3 股已发行股份可认购 8 股供股股份。

中国泛海金融目前已发行股份为 6,222,049,220 股,本次供股规模为

16,592,131,253 股供股股份,供股价格为 1.10 港元/股,融资规模约为

182.51 亿港元。

    公司境外全资附属公司泛海控股国际金融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泛海控股国际金融”)目前持有中国泛海金融 4,495,254,732 股

股份,持股比例约为 72.24%。按本次供股方案,泛海控股国际金融

可以现金约 131.86 亿港元认购中国泛海金融 11,987,345,952 股供股股

                                 1
份。

    综合考虑目前宏观环境、参与本次供股所需资金规模、中国泛海

金融所处发展阶段等因素,泛海控股国际金融将放弃参与中国泛海金

融本次供股。

    中国泛海金融本次供股完成后,泛海控股国际金融对中国泛海金

融的持股比例将从约 72.24%降至约 19.70%,中国泛海金融将不再纳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事项已经 2017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主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2 号—交易和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本次放弃

权利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中国泛海金融基本情况

       (一)设立时间:1997年7月30日

       (二)公司总办事处及香港主要营业地点: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

29 号华人行 18 及 19 楼

       (三)法定股本:100,000,000 港元(分为三分一港仙的普通股

30,000,000,000 股)

       (四)主营业务:中国泛海金融持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规

管下的第 1 类牌照(证券交易)、第 2 类牌照(期货合约交易)、第

4 类牌照(就证券提供意见)、第 6 类牌照(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

第 9 类牌照(提供资产管理),可从事证券交易、期货合约交易、证


                                 2
券咨询、企业融资、资产管理等受规管活动。

     (五)股权结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泛海金融已发行股份

总数为 6,222,049,220 股,公司共间接持有其约 72.24%股权,公司与

中国泛海金融的具体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六)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港元
                    截至 2015 年      截至 2016 年      截至 2017 年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        3 月 31 日        3 月 31 日        9 月 30 日
      项目
                   /2014/2015 年度   /2015/2016 年度   /2016/2017 年度   /2017 年 4-9 月

                    (经审核)        (经审核)        (经审核)       (未经审核)

    总资产           3,529,587,000     3,247,156,000     3,403,502,000     8,550,857,000

归属于中国泛海
                       426,858,000       608,041,000       566,515,000     5,716,350,000
金融股东的净资产

    营业收入           423,686,000       532,527,000       333,227,000      224,162,000

归属于中国泛海
                        36,037,000        24,688,000       -57,947,000        21,452,000
金融股东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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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中国泛海金融 2014/2015 年、2015/2016 年、2016/2017 年的会计年度为 4 月 1 日至

次年 3 月 31 日。

      中国泛海金融 2014/2015 年度、2015/2016 年度、2016/2017 年度

财务报告已经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目前中国泛

海金融正在开展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审计工作。

      三、中国泛海金融本次供股方案

     (一)供股价格:1.10 港元/股。此价格系中国泛海金融与包销

商于参考近期市场价格及当前市场情况并按公平原则磋商后计算。

     (二)供股规模:目前中国泛海金融已发行股份为 6,222,049,220

股,供股比例为每持有 3 股发行股份可认购 8 股供股股份,供股规模

为 16,592,131,253 股供股股份。

     (三)融资规模:约 182.51 亿港元。

     (四)供股用途:所得款项净额中,约 40%用于支持及扩展证券

经纪业务,约 20%用于扩展结构性融资业务、机构销售及资本市场能

力,约 10%用于发展自营买卖业务,约 30%用于收购/建立投资银行

资产、补充性非银行金融业务及用作一般营运资金。所得款项内容可

根据中国泛海金融业务发展作出调整。

     (五)包销安排:国泰君安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海通国际证

券有限公司、中国泛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泛国际”,

系公司关联法人)已有条件同意,包销所有未获认购的供股股份。

     四、放弃参与本次供股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增强资本基础,谋求进一步发展壮大,公司境外附属公司中国

泛海金融拟开展新一轮供股融资工作,本次融资规模约为 182.51 亿
                                         4
港元。公司境外全资附属公司泛海控股国际金融若不放弃本次供股权

并维持目前约 72.24%的股权比例不变,需耗资约 131.86 亿港元,所

需资金规模较大,将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

    综合考虑目前宏观环境、参与本次供股所需资金规模、中国泛海

金融所处发展阶段等因素后,泛海控股国际金融决定放弃参与中国泛

海金融本次供股。此举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情况,不存在损

害公司或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供股完成后,中国泛海金融将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的合并

范围,公司对中国泛海金融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

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2016 年度,中国泛海金融营业收入约为 3.33 亿港元(同期公司

营业收入约为 246.71 亿元人民币),归属于中国泛海金融股东的净

利润约为-5,794.70 万港元(同期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31.09

亿元人民币),占公司相应指标的比例较小,放弃中国泛海金融供股

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

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

《关于公司境外全资附属公司泛海控股国际金融发展有限公司放弃

行使中国泛海金融国际有限公司供股权的议案》涉及内容进行了认真

的检查和落实,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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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境外全资附属公司泛海控股国际金融拟放弃参与中国泛海

金融本次供股融资,系综合考虑外部宏观形势及企业实际情况的决

定,未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六、其他

    (一)公司境外全资附属公司泛海控股国际金融拟以约 1.798 亿

港元向公司关联法人中泛国际转让本次供股下所有未缴股款供股权

(11,987,345,952 股供股股份),双方已达成初步意向。该事项若最

终实施,将构成关联交易。该交易所涉财务报表审阅、审计等工作等

尚在进展中,后续实施该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

求,另行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中国泛海金融本次供股的具体情况,详见中国泛海金

融 2017 年 12 月 18 日发布于中国泛海金融网站及联交所网站的相关

公告。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境外全资附属公司泛海控股国际金

融放弃行使中国泛海国际金融供股权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6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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