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泛海控股: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7-12-30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7-155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 2017 年 12 月

29 日,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

发出。会议向全体监事发出表决票 15 份,收回 15 份。会议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

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泛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及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监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全资子公司泛海股

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投资”)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同意:15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

债券面值每张 100 元,数量不超过 500 万张,具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数

                                 1
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

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同意:15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公司债券面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本次公司债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行后,可以一次

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

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

定。

       (三)债券期限及品种(同意:1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3 年(含 3 年)。债券品种

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

的具体品种及期限构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四)债券利率(同意:1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

确定。

       (五)担保方式(同意:1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次发行债券由本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

                                 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

公告》。

       (六)募集资金用途(同意:1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泛海投资创新创业项目投资、泛

海投资归还借款及补充泛海投资营运资金。

       (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意:1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或

董事会授权人士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八)偿债保障措施(同意:1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公司债券出

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

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 不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 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3. 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九)发行债券的上市(同意:1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

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事宜。

       (十)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同意:15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3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经查询,上述债券发行主体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名单的当事人、电子认证服务行业

失信机构、对外合作领域严重失信主体。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

点等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