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泛海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工程补充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1-09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泛海集团
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工程补充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拟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与关联方泛海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工程合作合同>补充协议
(二)》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与
关联方泛海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工程合同>补充协议(二)》的
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泛海东
风置业有限公司拟分别与关联方泛海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工程补
充协议,对拆迁工期进行重新约定,旨在保障公司重点项目北京泛海
国际居住区拆迁安置等工作的顺利进行,进而加快项目开发建设和销
售进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因此,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
议审议。
我们特此声明:我们出具本事前认可意见,不表明我们有义务在
董事会会议上对上述议案投赞成票。
独立董事:孔爱国、胡坚、余玉苗、徐信忠、陈飞翔、朱慈蕴
二〇一八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