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8-03-14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8-036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 2018 年 3 月
13 日,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 2018 年 3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
发出。会议向全体董事发出表决票 18 份,收回 18 份。会议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
有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6 票,
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
司股票自 2018 年 3 月 14 日起继续停牌。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初步确定的标的资产为泛海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实业”)和公司下属部分子公司的股权,泛
海实业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卢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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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海、余政、韩晓生、赵英伟、赵晓夏、张博、冯鹤年、陈基建、
张喜芳、宋宏谋、陈怀东等 12 人因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及其关联单位任职,成为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的关联董事。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上述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孔爱国、胡坚、余玉苗、徐信忠、陈飞翔、朱慈
蕴(均系公司独立董事)等 6 人参与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
案所述事项。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
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二、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
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临时会议、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不
超过 120 亿元(含 120 亿元)公司债券方案中的募集资金用途,将募
集资金用途由“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流动性资金”调整为“偿还
各类有息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等)、补充流动资
金、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考
虑到本次债券分期发行,各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时间具有不确
定性,公司将根据发行前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明确各期债券募集资金明
细用途。除调整募集资金用途外,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其
他内容不变。
三、关于再次延长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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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公司 2016 年
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 2018 年 3 月 30
日起再次延长 12 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议案涉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认购本次发行股票事项,构成
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卢志强、李明海、余政、韩晓生、
秦定国、郑东、赵晓夏、张博、冯鹤年、陈基建、张喜芳、陈怀东等
12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孔爱国、胡坚、余玉苗、徐
信忠、陈飞翔、朱慈蕴(均系公司独立董事)等 6 人参与表决,非关
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所述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
立意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关
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再次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18 票,反对:0 票,
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 2018 年 3 月 30 日起
再次延长 12 个月。
上述议案三、四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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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
效期的公告》。
上述议案三、四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召开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星期四)
下午 14:30 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C 座 4
层第 5 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采取现
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将审议如下议案:
(一)关于再次延长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股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再次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议案(一)为关联交易,相关关联股东须放弃在股东大会
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3 月 22 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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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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