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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泛海控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6泛控02”2018年付息公告2018-03-20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8-042
债券代码:112362        债券简称:16泛控02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6 泛控 02”2018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代码:112362,以下简称

“16 泛控 02”、“本期债券”)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3

月 22 日,付息日为 2018 年 3 月 23 日,计息期间 2017 年 3 月 23 日

至 2018 年 3 月 22 日。凡在 2018 年 3 月 22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

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2018 年 3 月 22 日卖出

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

    公司将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支付 2017 年 3 月 23 日至 2018 年 3

月 22 日期间的利息 5.29 元(含税)/张。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83号文核准,公司

获准在中国境内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5亿元的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次债券分两期发行,2016年3


                                 1
月7日至8日,公司完成首期债券发行;2016年3月23日至24日,公司

完成本期债券发行,本期债券全称为“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二期)”。本期债券至2018年3月23日将期满两年。

根据《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

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二)债券简称:16泛控02。

    (三)债券代码:112362。

    (四)发行总额:人民币13亿元。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

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六)债券利率:5.29%。

    (七)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八)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逾期不另计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

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九)起息日: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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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下一起息日:2018年3月23日。

    (十一)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3月23日为上一个计息

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

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

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1个交易日)。

    (十二)信用级别: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跟踪评级,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十三)上市时间和地点: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期债券于

2016年4月2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

台挂牌交易。

    (十四)本期债券登记、托管、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

    (十五)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有关“16泛控02”的详情,请参阅公司2016年3月21日、2016年4

月27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泛海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

集说明书》和《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上市公告书》等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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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16泛控02”的票面利率为5.29%,

每年付息一次,每10张“16泛控02”(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

民币52.9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

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2.32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

RQFII)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7.61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一)债权登记日:2018年3月22日。

    (二)除息日:2018年3月23日。

    (三)付息日:2018年3月23日。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本次付息的对象为截至2018年3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界

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

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

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

构(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

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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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

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

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

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

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

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

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

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22层

    邮政编码:100005

                             5
联系电话:010-85259601 010-85259655

联系人:陆 洋 李秀红

八、相关机构

(一)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系人:庄云志

联系电话:010-85130371

(二)本期债券登记机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楼

联系人:赖兴文

联系电话:0755-21899306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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