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关于与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18-04-18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8-051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协议中
相关约定能否付诸实施尚存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公司将在具体业务合作事宜明确后签订具体业务协议,并严
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4 月 16 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与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云”)签订了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双方就合作开展
“武汉 CBD 智慧新城”建设达成共识,推动新城在管理和商业模式
上的创新,为武汉 CBD 注入新动力,创造新机遇。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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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名称: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8 年 4 月 8 日
3.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4. 法定代表人:胡晓明
5.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 16 号 8 幢
6. 经营范围: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
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内容分发网络业务;
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第一类增值电
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存储转发
类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域名解析服务业务;第二类
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利用自有网站发布国内网络广告
(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有效期内方可经营);服务:计算机软硬
件、电子产品、数码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
国内广告,成年人的非文化教育培训、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
培训(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电
子产品(除专控),数码产品;会务服务,承办展览,展览展示设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与公司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说明:阿里云与本公司、本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或利益安排。
8. 经查询,阿里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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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本次签署框架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
二、协议的内容概要
甲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整合甲方在金融、产业、运营等方面资源和乙方在科技、渠道、
生态等方面资源,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从园区与
楼宇、物业与新零售、健康与教育、政务与交通等多模块,构建 CBD
智慧单元、形成 CBD 智能中枢。通过在上述各模块全面实现智能化,
打造一个创新、开放的智慧新城,帮助新城提升服务品质、提高工作
效率、降低能源能耗,形成一套新城运营新模式。
同时, 以互联网方法论+数据和新技术产生的 IT 代差+服务,连
接“泛海 e 生活”客户应用端,搭建相应平台/服务中心,赋能泛海
共同为其客户、会员、商户提供各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新零售、物
流、本地生活、创业创新等,共同推动武汉 CBD 各类商住活动、“双
创”建设等生态的发展。
三、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阿里云本着“互利互惠、利益共享、互相促进”的原则,
同意在双方存在互补支持的业务层面开展合作。
通过本次合作,公司在地产业务方面的深厚积累与阿里云在信息
技术方面的领先优势将可充分结合,推动公司地产项目品质提升和技
术创新,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智能化体验。公司亦可借机探索房地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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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经营新模式,为房地产业务转型升级争取更多技术和资源支持,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协议中相关
约定能否付诸实施尚存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在具体业务合作事宜明确后签订具体业务协议,并严格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
(二)本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
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
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或股份减持的计划。
六、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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