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对外担保公告2018-04-21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8-059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100%(其中主要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
保),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境外
附属公司 China Oceanwide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imited(系香港联合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0952.HK,以下简称“中国泛海金融”)
全资子公司中国泛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泛资管”)在
开曼群岛注册了一家基金公司(以下简称“SPC”),现其旗下拟设
立专属投资组合保本保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中国泛海金融
将为该基金提供担保。本次基金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基金参与者和基金投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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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人:公司境外附属公司中泛资管
(2)联营经理:香港证监会持牌法团,系第三方公司
(3)基金规模:不超过 15 亿港元
(4)基金投资者及其认购规模:最少一名第三方专业投资者,
合计出资金额将不超过 15 亿港元。
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专业投资者)规则》的规定,专业投资
者需符合以下条件:
A. 属于法团投资者的,需要拥有的投资组合在有关日期不少于
8,000,000 港元或等值外币;或拥有的总资产在有关日期不少于
40,000,000 港元或等值外币。
B. 属于个人投资者(单独或联同其有联系者)的,于帐户拥有
的投资组合在有关日期不少于 8,000,000 港元或等值外币。
2. 出资方式:现金
3. 存续期限:2 年,可延长 1 年
4. 投资方向:一篮子有抵押或个人担保的股票抵押贷款、企业
债券(上市或非上市),以及具有抵押品或个人担保的融资。
5. 基金决策机制:基金设立投资委员会,由管理人中泛资管、
联营经理及投资者分别派代表组成;基金投资决定需要上述各方代表
一致同意,各方代表均有一票否决票。
6. 风险保障措施:中国泛海金融为基金提供不超过 16.35 亿港元
的担保,以保证基金投资者于到期日投资组合的回报,担保范围包括
本金 15 亿港元及保证 4.5%的年度回报率(即每年 6,750 万港元,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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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年计)。联营经理将提供超过 4.5%后之投资组合回报的担保。
7. 管理费及表现费:中泛资管及联营经理将向基金收取管理费
及超过担保目标的部分作为表现费。
(二)本担保事项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交易和关联交易》的规定,
中国泛海金融已履行完其内部审议程序,本公司无需履行相应审议程
序。
二、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被担保对象系本次发行的基金,而该基金由公司境外附属公司中
泛资管下设 SPC 设立并仅向专业投资者发售,该基金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一、(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详见本公告“一、(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和公
司相关要求。
公司境外附属公司中国泛海金融主要从事证券、期货及期权交易
服务、资产管理、企业融资顾问、财务投资等业务。本次中国泛海金
融通过旗下全资子公司成立保本保利基金,系其主营业务范围内行
为,符合其经营发展需要。中国泛海金融为该基金提供担保,符合香
港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符合可比产品市场惯例,有助于提高产品
发售的效率。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国泛海金融为旗下基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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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因
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2018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总担保金额约为人民币921.52
亿元,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未包含在上述预计额度内。
除公司为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印度尼西亚棉兰燃煤
电厂项目(由公司境外附属公司PT.MABAR ELEKTRINDO负责开发
建设)内保外贷(金额为7,900万美元)业务提供担保(该事项已经
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外,公司的对外担保事
项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为
9,015,623.11万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91.99%。
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7,900万美元,占
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71%。
目前,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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