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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泛海控股: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8-06-06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8-080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5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

海”)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

合理判断,继 2018 年 5 月 21 日、5 月 23 日、5 月 25 日、5 月 30 日、

6 月 1 日、6 月 4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共增持

15,708,134 股公司股份后(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 2018 年 5 月 22

日、5 月 24 日、5 月 26 日、5 月 31 日、6 月 2 日、6 月 5 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中国泛海于 2018 年 6 月 5 日再次增持了 670,500 股公司股份。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一)增持主体: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增持目的:中国泛海认为,公司目前的股票市值不能完全

反映公司转型战略实施以来的价值,特别是随着公司转型发展战略的

深入落实,未来公司的价值将进一步呈现。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1
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中国泛海增持了公司部分股

份。

       (三)增持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

       (四)增持数量:2018 年 6 月 5 日,中国泛海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增 持 了 公 司 股 份 670,500 股 , 约 占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5,196,200,656 股的 0.0129%,成交均价为 7.010 元/股。

       (五)目前持股情况:中国泛海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志强、公司

股东泛海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截至 2018 年 6 月 5

日收盘,上述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为:
序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名称/姓名
号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中国泛海控股
1                       3,505,034,885       67.4538%    3,505,705,385 67.4667%
        集团有限公司
2          卢志强           1,759,786       0.0339%        1,759,786   0.0339%
        泛海能源控股
3                         124,000,000       2.3864%      124,000,000   2.3864%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3,630,794,671       69.8741%    3,631,465,171 69.8870%

       二、后续增持计划

       中国泛海计划自 2018 年 5 月 17 日(含 2018 年 5 月 17 日)起十

二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增持

金额为 10,000 万元至 20,000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的相关公告)。

       三、中国泛海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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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

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四、中国泛海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

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

    五、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

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六、公司将持续关注中国泛海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

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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