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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泛海控股:关于公司控股股东2018年度第二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18-06-21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8-095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2018 年度第二期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6 月 20 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

海”)通知,中国泛海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增持了 2,008,367 股公司

股份,并计划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含当日,下同)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共计增持 10,000 万元至 100,000 万元(含 2018 年 6 月 20

日增持金额在内,下同)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 年度第一期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2018 年 5 月 21 日-2018 年 6 月 15 日,中国泛海共耗资

199,999,445.23 元,增持了 28,736,383 股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2018 年 6 月 21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2018 年度第二期增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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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18 年 6 月 20 日,中国泛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继续增持了 2,008,367 股公司股份,约占公司股份总数 5,196,200,656

股的 0.0387%,成交均价为 6.189 元/股。

     中国泛海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志强、公司股东泛海能源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截至 2018 年 6 月 20 日收盘,上述一致行动

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为:
序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名称/姓名
号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中国泛海控股
1                     3,518,063,134       67.7045%    3,520,071,501 67.7432%
      集团有限公司
2        卢志强           1,759,786       0.0339%        1,759,786   0.0339%

      泛海能源控股
3                       124,000,000       2.3864%      124,000,000   2.3864%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3,643,822,920       70.1248%    3,645,831,287 70.1634%

     (二)中国泛海计划进一步增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见下:

     1. 增持主体: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增持目的

     中国泛海认为,公司目前的股票市值不能完全反映公司转型战略

实施以来的价值,特别是随着公司转型发展战略的深入落实,未来公

司的价值将进一步呈现。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

票价值的合理判断,中国泛海计划继续增持公司部分股份。

     3. 增持计划

     (1)增持金额:10,000 万元至 100,000 万元

     (2)增持期间:2018 年 6 月 20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
    (3)增持价格:按增持时二级市场价格

    (4)增持资金来源:中国泛海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

金、金融机构融资、参与信托计划及资产管理计划等。

    (5)增持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

    三、中国泛海本次增持行为和后续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

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四、中国泛海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

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

    五、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

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六、公司将持续关注中国泛海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

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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