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8-115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融资的关联交易暨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100%(其中主要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 保),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境外附属公司中国通海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系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股票代码:952.HK,以下简称“中国通海金融”)拟向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申请 10 亿港元融资。公司境外全 资附属公司将为中国通海金融提供担保。现将本次融资情况公告如 下: (1)被担保人:中国通海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融资金额:10 亿港元 1 (3)融资期限:不超过 1 年 (4)融资用途:用作支持及扩展中国通海金融及其控股子公司 证券业务,包括经纪及保证金融资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财富管理业 务及保险经纪业务;用作扩展自投、自营业务,如结构性融资业务、 提供证券抵押借贷、过渡贷款、并购贷款及其他短期贷款、以及为包 销提供资金,增加现有基金资金、成立组合基金以及为基金提供种子 基金;补充非银行金融业务及一般营运资金,如用于购买及提升信息 科技买卖系统及证券业务平台,招募经验丰富的人员壮大团队(包括 保证金融资团队)及地域扩张;置换他行授信。 (5)风险保障措施 ①以公司境外全资附属公司泛海控股国际有限公司持有的 3,016,279,070 股中泛控股有限公司股票(股票代码:715.HK)提供 质押担保; ②以公司境外全资附属公司泛海控股国际金融发展有限公司持 有的 395,254,732 股中国通海金融股票(股票代码:952.HK)提供质 押担保; ③以公司境外全资附属公司泛海控股国际发展第三有限公司发 行的规模为 1.03 亿美元私募债券提供质押担保; ④由中国通海金融境外全资附属公司中国泛海金融(控股)有限 公司提供公司担保; ⑤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志强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2. 根据企业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泛海东 2 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分行(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统称 “民生银行”)申请 43 亿元的融资,公司将为东风公司融资提供担 保。现将本次融资情况公告如下: (1)被担保人: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 (2)融资金额:43 亿元 (3)融资期限:5 年 (4)融资用途:用于偿还原有项目贷款及部分四证齐全的项目 建设 (5)风险保障措施 ①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②以东风公司持有的 J-2-1 至 J-2-5 地块土地及在建工程以及 2-6# 住宅楼、2-10#配套公建、3-4#住宅楼、3-7#配套公建房产设立抵押担 保; ③办妥上述②中抵押物抵押手续前,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央商 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 任公司不低于 58%股权提供阶段性股权质押担保; ④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志强先生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二)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卢志强兼任民生银行副董事长,且公司控股股东中国 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及公司相关所属公 司均持有民生银行部分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3 规定,民生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均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8 年 7 月 1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境外附属公司中国通海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泛海东风 置业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的关联交易暨 对外担保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卢志强、李明海、余政、韩晓生、赵英伟、 赵晓夏、张博、冯鹤年、陈基建、张喜芳、宋宏谋、陈怀东等 12 人 因在中国泛海及其关联单位任职,成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董事会 审议该议案时,上述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孔爱国、胡 坚、余玉苗、徐信忠、陈飞翔、朱慈蕴(均系公司独立董事)等 6 人 参与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 2 号——交易和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中国通海金融向民生银行申请 10 亿港元融 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东风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 43 亿元融 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该股东大会上对东风公司向民 生银行申请融资议案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中国泛海、泛海能源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卢志强、李明海、韩晓生、赵英伟、赵晓夏、张博、 张喜芳、宋宏谋、陈怀东、卢志壮、黄翼云、刘冰、刘洪伟、王辉、 苏刚、臧炜、舒高勇、罗成、刘晓勇、李强、吴立峰、刘国升、李能、 4 孟晓娟等 26 名股东(具体关联股东情况以本次股东大会确定的股权 登记日登记信息为准)。 (四)融资担保事项表决情况 1. 公司境外全资附属公司为中国通海金融向民生银行申请 10 亿 港元融资提供担保事宜 本担保事项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交易和关联交易》的规定,公司 相关境外全资附属公司已履行完其内部审议程序,本公司无需履行相 应审议程序。 2. 公司为东风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 43 亿元融资提供担保事宜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8 年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的 议案》,同意 2018 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 保额度约 921.52 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 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包含《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上述信息详见 2018 年 1 月 9 日、 2018 年 1 月 25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年初,公司为东风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180 亿元,截至目前已使用 5 亿元(具体信息详见 2018 年 6 月 20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 5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次融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被担保 截至目 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后 担保方持 方最近 前担保 本次使用 占上市公 是否 对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股比例 一期资 余额 担保额度 司最近一 关联 的担保余额 (%) 产负债 (亿 (亿元) 期净资产 担保 (亿元) 率 元) 比例 本公司 东风公司 100 83.77% 175 43 132 20.28% 否 上述新增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长授权审批范围内。公司董事长按 照上述授权审批了本次新增担保事项。本次担保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 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1996年2月7日 (三)公司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四)法定代表人:洪崎 (五)注册资本:3,648,534.88万元 (六)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 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 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 6 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保险兼业代理业 务(有效期至2014年02月18日);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 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 (七)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详见“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之“(二) 关联关系”内容。 (八)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百万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2018 年 1-3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902,086 6,002,508 负债总额 5,512,274 5,606,672 净资产 389,812 395,836 营业收入 144,281 36,748 利润总额 60,562 18,082 净利润 50,922 15,125 (九)经查询,民生银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中国通海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 1997 年 7 月 30 日 2. 注册地址: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et, Hamilton HM11, Bermuda 3. 法定股本:港币 100,000,000 元 4. 董事长: 韩晓生 5.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证券、期货及期权之全权委托及非全权 7 委托交易服务、证券配售服务及包销服务、保证金融资及借贷服务、 保险经纪及财富管理服务;企业融资顾问及一般顾问服务;基金管理、 全权委托组织者及组织者顾问服务;提供贷款;财经媒体服务;及证 券投资及买卖。 6.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7.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千港币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项目 年度(2017 年 4-12 月) 日 /2017 年 4-9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601,804 8,550,857 负债总额 2,864,381 2,834,507 净资产 5,737,423 5,716,350 营业收入 352,155 224,162 利润总额(即除所得税前溢利) 47,189 25,974 净利润 (即除所得税后溢利) 43,285 21,452 注:中国通海金融 2016/2017 年的会计年度为 4 月 1 日至次年 3 月 31 日。 8. 经查询,中国通海金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 (二)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03 年 8 月 28 日 2.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 105 号 2 号楼 10 层 1101-1103 3. 注册资本:399,860 万元 4. 法定代表人:黄翼云 5.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销售商品房;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经济贸易咨询;出租办公用房; 出租商业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泛海建设控 股有限公司持有东风公司 100%股权 7.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2018 年 1-3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7,700,689,539.96 27,333,274,586.24 负债总额 23,256,866,778.39 22,897,372,103.92 净资产 4,443,822,761.57 4,435,902,482.32 营业收入 1,345,682,746.25 0.00 利润总额 135,056,692.11 -8,036,441.64 净利润 100,791,811.60 -7,920,279.25 8. 经查询,东风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 四、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详见“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内容。 五、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境外附属公司中国通海金融、全资子公司东风公司分别向民 生银行申请融资,系一般银行业务,融资利率将根据民生银行同期贷 款利率而确定,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一般市场规 则,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相关协议内容 详见“一、(一)关联交易概述”。 七、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事宜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 情况。 八、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和公 司相关要求。 本次中国通海金融、东风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融资,目的是满足 其资金需求,符合其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境外全资附属公司对中国通海 金融融资提供担保、公司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风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因此,公司 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九、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0 本次中国通海金融、东风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融资,系因企业经 营发展需要而开展的正常借贷活动,有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 需求。上述融资按民生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定价公允合理, 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 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十、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 额 年初至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民生银 行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约为 632,725.52 万元。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民生银行累计发生的关 联交易总金额约为 1,147,145.52 万元(含本次交易)。 十一、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拟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境外附属公司中国通海国际金融有限公 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 司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 资的关联交易暨对外担保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境外附属公司中国通海金融、全资子公司东风公司拟分别向 关联方民生银行申请 10 亿港元、43 亿元的融资,有利于满足公司资 金需求,且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我 11 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特此声明:我们出具本事前认可意见,不表明我们有义务在董事 会会议上对上述议案投赞成票。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 审议的《关于境外附属公司中国通海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泛海东风 置业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的关联交易暨 对外担保议案》涉及内容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1. 本次中国通海金融、东风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融资属于正常 的商业交易行为,内容合法合规。 2. 本次融资成本根据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 议案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交易及决策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办法》等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十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2018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总担保金额约为人民币921.52 12 亿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总担保金额剩余约为人民 币785亿元。 除公司为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印度尼西亚棉兰燃煤 电厂项目(由公司境外附属公司PT. MABAR ELEKTRINDO负责开发 建设)内保外贷业务(金额为7,900万美元)提供担保(该事项已经 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外,公司的对外担保事 项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为人民 币 8,571,914.39 万 元 , 占 公 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427.11%。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7,900万 美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60%。 目前,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十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十三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