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8-116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发行商业不动产抵押贷款 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100%(其中主要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 保),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为提高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资金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 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泛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投 资”)设立信托,发放信托贷款,并将信托受益权转让给专项计划管 理人发起设立并管理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实现公司及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公司”)、 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心公司”)融资 的目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设立信托计划及转让信托受益权具体情况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泛海投资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1 亿元的 1 资金委托信托公司发起设立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单一资金信 托”),信托资金将用于向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公司、武汉中心 公司发放信托贷款,公司与浙江公司、武汉中心公司作为前述信托贷 款的共同借款人,对信托贷款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泛海投资将其拥有的单一资金信托之信托 受益权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专项计划管理人发起设立并管理的专项 计划。 二、信托贷款及担保具体情况 (一)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公司、武汉中心公司作为共同 借款人向信托公司申请不超过 9.1 亿元的信托贷款。 (二)贷款期限不超过 18 年,贷款利率由共同借款人与信托公 司协商确定。 (三)贷款用途为拟用于武汉中心公司之武汉中心项目开发建设 投入。 (四)贷款期限内,浙江公司持有的杭州民生金融中心(即位于 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185 号泛海国际中心 6 幢 26 套不动产,房屋建 筑面积 34,261.02 平方米)物业所产生的租金(含车位使用费收入) 收入作为本次信托贷款的主要还款来源。 (五)浙江公司以其所持有的杭州民生金融中心房屋所有权及土 地使用权对上述信托贷款及利息和其他抵押合同约定费用提供抵押 担保,并将物业产生的租金(含车位使用费收入)收入对上述信托贷 款及利息和其他质押合同约定费用提供质押担保。 2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10 年 6 月 7 日 2.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云彩路 198 号泛海城市广场 9 层 912 室 3.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4. 法定代表人:陈贤胜 5.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建筑、装 饰材料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 凭许可证在核定的范围与期限内方可经营。) 6.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 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武汉中心公司 100%股权 7.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2018 年 1-3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173,602,872.66 15,408,697,296.21 负债总额 12,819,922,182.07 13,059,786,659.28 净资产 2,353,680,690.59 2,348,910,636.93 营业收入 75,939,489.17 18,037,504.42 利润总额 -58,676,301.95 -6,360,071.54 净利润 -39,997,468.80 -4,770,053.66 8. 武汉中心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 1. 成立日期:2006 年 4 月 25 日 2.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香樟街 2 号泛海国际中心 3 幢 2501 室 3. 法定代表人:韩晓生 4. 注册资本:180,000 万元 5. 经营范围:房地产及基础设施投资、开发、经营,新技术、 新产品的投资,酒店管理,物业管理,通信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 建筑装饰材料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6. 股权结构:本公司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 司持有浙江公司 100%股权 7.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2018 年 1-3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186,355,870.46 5,317,213,437.67 负债总额 3,115,745,223.38 3,095,748,556.43 净资产 2,070,610,647.08 2,221,464,881.24 营业收入 30,891,015.15 11,425,542.55 利润总额 165,893,986.15 151,138,978.88 净利润 142,775,905.77 150,854,234.16 8. 经查询,浙江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专项计划具体情况 专项计划管理人拟设立专项计划发行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及次 级资产支持证券募集资金,浙江公司认购本次专项计划全部次级资产 4 支持证券,认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比例不超过专项计划总规模的 5%。 同时,公司作为增信方,拟承担专项计划层面差额补足义务、为浙江 公司提供运营支持、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人要求公司售 回和购回其所持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付款义务。 (一)基础资产 本次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泛海投资所享有的 单一资金信托之信托受益权。 (二)交易结构 专项计划管理人通过设立专项计划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 证券的方式募集资金,专项计划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公司全资子公司泛 海投资所持有的单一资金信托之信托受益权。 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监管银行和计划管理人将对监管账户实施 监管。基础资产所产生的回收款根据相关约定授权监管银行将回收款 转入信托账户,由信托向专项计划分配,再由专项计划向资产支持证 券持有人分配本金和预期收益。 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公司作为增信方,拟承担专项计划层面差 额补足义务以及为浙江公司提供运营支持,在售回和购回期间,公司 承担对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售回和购回的付款义务。 (三)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情况 本专项计划拟发行的证券分为优先 A 档资产支持证券、优先 B 档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目标发售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9.1 亿元,期限预计不超过 18 年。其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浙江公 5 司认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比例不超过专项计划融资规模的 5%。 五、董事会的表决情况及授权事项 《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发行商业不动产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 的议案》已经 2018 年 7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 权:0 票”。 本次发行商业不动产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涉及对外提供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商业不动产抵 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专 项计划的具体安排;与信托公司协商确定并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政 策要求的情形下调整贷款资金用途;就上述事项与专项计划各参与方 进行谈判和协商;修改、补充、签署、执行本次专项计划、信托设立 及信托受益权转让相关的交易文件及其他必要文件;办理与本次专项 计划、信托设立及信托受益权转让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协商、签署、修改、申报、申请信托贷款、办理抵押、质押手续以 及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和信托公司等。 公司借助多层次资本市场提供的机会,通过全资子公司进行资产 证券化融资,充分发挥了公司资产质量优良优势,为公司寻求丰富、 稳定的资金渠道,更好地分散经营风险、提高收益,促进企业经营发 展,符合公司发展要求。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和 6 全体股东利益,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因此,公司董事会同 意本次融资担保事项。 六、专项计划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公司通过子公司泛海投资利用信托收益权进行资产支持专项计 划,有利于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增强现金流的稳定性。同时,本次专 项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开拓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 产结构,改善资产负债率等。 本专项计划尚需取得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挂牌无异议函,以及于设 立后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备案。本次专项计划存在因宏观环境、市 场条件、监管要求而无法发行、发行失败或终止设立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2018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总担保金额约为人民币921.52 亿元,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未包含在上述预计额度内。 除公司为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印度尼西亚棉兰燃煤 电厂项目(由公司境外附属公司PT. MABAR ELEKTRINDO负责开发 建设)内保外贷业务(金额为7,900万美元)提供担保(该事项已经 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外,公司的对外担保事 项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为人民 币 8,571,914.39 万 元 , 占 公 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7 427.11%。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7,900万 美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60%。 目前,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三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