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 求是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对公司 2018 年上半 年募集资金使用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 2018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孔爱国、胡坚、余玉苗、徐信忠、陈飞翔、朱慈蕴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