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8-167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附属公司收购隆亨资本有限公司 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在对 公司经营活动进行梳理、核查中发现,公司境外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泛 海 国 际 股 权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OCEANWIDE INTERNATIONAL EQUITY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泛海国际股权投资”) 收购隆亨资本有限公司(LONG PROSPER CAPITAL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隆亨资本”)股权事项已达公司董事会审议和 临时信息披露标准,但未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 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补充 审议了《关于境外附属公司收购隆亨资本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的议 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主要内容 2018 年 1 月 20 日,公司境外附属公司泛海国际股权投资与盈生 1 投资策略有限公司(Yingsheng Strategic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 称“盈生投资”)签署了《有关买卖隆亨资本有限公司出售股份及转 让卖方股东贷款协议》(以下简称“《买卖协议》”)、《卖方股东 贷款转让契据》,根据《买卖协议》的约定,泛海国际股权投资出资 港币 1,114,057,121 元,向盈生投资收购其持有的隆亨资本 100%股权 及 盈 生 投 资 对 隆 亨 资 本 享 有 的 债 权 , 其 中 股 权 转 让 对 价 为 港币 147,793,279.18 元。上述交易于 2018 年 1 月 22 日完成交割。通过本 次交易,公司间接获取隆亨资本 100%股权,隆亨资本纳入公司财务 报表的合并范围,同时,公司新增间接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的 340,000,000 股 H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932%,股份代码 1988.HK,以下简称“民 生银行 H 股”)。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8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 议,补充审议了《关于境外附属公司收购隆亨资本有限公司股权及债 权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其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2 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盈生投资策略有限公司(Yingsheng Strategic Investment Limited ) (二)成立时间:2006 年 5 月 26 日 (三)企业性质:私营企业 (四)注册地址: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五)主要股东:姜兆和 (六)注册资本:50,000美元 (七)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八)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 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 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九)经查询,盈生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盈生投资于本次交易前持有的隆亨资本 100%股 权以及盈生投资对隆亨资本享有的债权。隆亨资本基本情况如下: (一)基本信息 1. 成立时间:2016 年 8 月 31 日 2. 注册股本:50,000 美元 3. 注 册 地 址 : Portcullis Chambers, 4th Floor, Ellen Skelton 3 Building, 3076 Sir Francis Drake Highway,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VG1110 4. 股东情况:盈生投资于本次交易前持有隆亨资本 100%股权 5. 主要业务:投资控股 (二)股权和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 1. 隆亨资本主要资产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隆亨资本的总资产金额为港币 2,663,319,936.90 元,主要包括:(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即民生银行 H 股 340,000,000 股(持股比例 0.932%),按 2017 年 12 月 31 日民生银行 H 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收 市价港币 7.83 元/股计算,公允价值为港币 2,662,200,000 元;(2) 货币资金:银行存款港币 732,039.30 元。隆亨资本的总负债金额为港 币 2,637,721,537.02 元,净资产金额为港币 25,598,399.88 元。 隆亨资本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 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 本次交易涉及债务转移,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港币元 债务情况 贷款金额 未偿还贷款本金 未偿还利息 未偿还贷款金额 2016 年,盈生投资提 供给隆亨资本的港币 966,263,841.82 966,263,841.82 0 966,263,841.82 966,263,841.82 元贷款 3. 其他 2018 年 7 月,民生银行以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向股权登记 4 日登记在册的 A 股股东和 H 股股东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2 股。鉴 于此,隆亨资本持有民生银行 H 股由 340,000,000 股增至 408,000,000 股。 (三)隆亨资本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港币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2018 年 1-9 月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663,319,936.90 4,224,290,391.65 负债总额 2,637,721,537.02 2,661,168,695.48 净资产 25,598,399.88 1,563,121,696.17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27,279,558.45 1,812,804,863.12 净利润 27,279,558.45 1,812,804,863.12 (四)隆亨资本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不存在 与盈生投资经营性往来情况。 (五)经查询,隆亨资本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隆亨资本资产净值约为港币 2,560 万 元,主要包括民生银行 H 股股票港币约 26.622 亿元、银行存款港币 约 73.2 万元、银行孖展融资贷款及应付利息共港币约 16.711 亿元和 欠盈生投资股东贷款(以下简称“卖方股东贷款”)港币约 9.663 亿 元。 参考隆亨资本自身情况,经交易双方协商,收购隆亨资本的交易 对价定为港币 1,114,057,121 元,其中包括:收购隆亨资本 100%股权 5 的 对 价 港 币 147,793,279.18 元 和 转 让 卖 方 股 东 贷 款 的 对 价 港 币 966,263,841.82 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有关买卖隆亨资本有限公司出售股份及转让卖方股东贷款 协议 卖方:盈生投资策略有限公司 买方: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 本次交易 隆亨资本为一家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隆亨资 本的总已发行股份为 50,000 股,为卖方于本次交易前所实益拥有。 隆亨资本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于本次交易前持有 340,000,000 股民 生银行 H 股股份。 卖方同意根据协议出售予买方 50,000 股隆亨资本股份(以下简 称“出售股份”)和向买方转让卖方股东贷款。 2. 交易金额 出售股份和卖方股东贷款的总代价为港币 1,114,057,121 元,其 中出售股份代价为港币 147,793,279.18 元,卖方股东贷款对价为港币 966,263,841.82 元,于 2018 年 1 月 22 日由买方支付给卖方。 3. 交易完成的先决条件 (1)卖方及买方已取得与本次买卖出售股份相关的一切必须的 同意和批准; (2)卖方已收到买方已签署的转让契据; 6 (3)未有任何构成或有可能构成违反有关保证或协议条款中任 何卖方的事项、事实或情况。 4. 完成交易 (1)完成买卖时,买方必须交付就有关转让出售股份所妥当签 署之股份转让书; (2)完成买卖时,买方必须交付就有关卖方股东贷款所妥当签 署之转让契据; (3)于 2018 年 1 月 22 日,买方必须交付卖方或其指定收款人 一张由任何一家香港持牌银行发出并合共港币 1,114,057,121 元的银 行本票或其他有效之银行汇款证明。 (二)卖方股东贷款转让契据 转让方:盈生投资策略有限公司 受让方: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作为买卖出售股份的交易的一部分,受让方同意转让方转让一笔 为数港币 966,263,841.82 元的卖方股东贷款项下的权利,从而自生效 时间(指完成买卖发生的时间和日期,或双方书面约定的其他时间和 日期)起,转让方将全部经转让的权利转让给受让方,并且受让方将 按照本契据的条款受让全部经转让的权利。 六、涉及收购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事宜未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会产生 新的同业竞争。交易完成后,若产生新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 7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积极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战略投资是公司转型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虑到隆亨资本在境 外市场的经验、融资渠道等情况,通过本次收购隆亨资本股权,公司 可进一步完善投资平台的海外设点和业务布局;同时,在当前的海外 投资政策环境下,隆亨资本作为境外企业,自身具有融资功能,有助 于实现业务和资金的良性运转。 公司将隆亨资本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 相关规定,将隆亨资本对民生银行的股权投资由公允价值计量改按权 益法核算,并形成营业外收入约 10.80 亿元,超过公司 2017 年度经 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10%。 八、备查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有关买卖隆亨资本有限公司出售股份及转让卖方股东贷款 协议; (三)卖方股东贷款转让契据。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