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8-182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海徕(天津)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 子公司泛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权公司”)于 2017 年 7 月成立了海徕(天津)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徕”)。 截至目前,股权公司共出资 4,500 万,持有其 68.18%股权。 为优化投资业务布局,降低投资风险,股权公司拟向公司关联方 泛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投资”,曾用名“泛海资本 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天津海徕 45.45%股权,转 让金额为 3,000 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股权公司对天津海徕的持股比例将从 68.18% 降至 22.73%,天津海徕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关联关系 鉴于泛海投资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 1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泛海投资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本事项已经 2018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卢志强、李明海、余政、韩晓生、赵英伟、赵晓夏、张 博、冯鹤年、陈基建、张喜芳、宋宏谋、陈怀东等 12 人因在公司控 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及其关 联单位任职,成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上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孔 爱国、胡坚、余玉苗、徐信忠、陈飞翔、朱慈蕴(均系公司独立董事) 等 6 人参与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上述独立董事均对本 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泛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成立时间:2014 年 12 月 4 日 2 (三)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 心 2 幢 2001-02 单元 (四)法定代表人:李明海 (五)注册资本:100亿元 (六)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 询;资产管理;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 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 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1、未经有关 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 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 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 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七)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泛海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 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泛海投资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八)历史沿革、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泛海投资成立于2014年12月4日,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全资 子公司,注册资本100亿元。 近三年,泛海投资业务发展良好,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定。 (九)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3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2018 年 1 月-9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161,700,732.89 11,664,515,353.35 负债总额 6,410,286,912.23 7,232,736,829.37 净资产 4,751,413,820.66 4,431,778,523.98 营业收入 777,462,112.32 574,931,555.13 利润总额 189,445,684.89 -67,640,573.71 净利润 166,887,008.63 -69,030,569.75 (十)经查询,泛海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系股权公司持有的天津海徕 45.45%股权。天 津海徕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海徕(天津)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 年 7 月 21 日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 大街 1 号 312 室 注册资本:6,6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喜芳 经营范围:居民服务业;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 公寓管理;房屋租赁代理;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清洁服务;家具、 家电、食品、日用百货销售;房地产经纪;企业形象策划、设计;市 场营销策划;餐饮服务;住宿业(限分支机构经营);新产品及高新 技术的研究开发;网络技术开发;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设 4 计、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二)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股权变动情况 天津海徕成立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系股权公司控股的科技居住 生活公司,主要从事长租公寓等租赁住房的产品设计、项目改造、运 营管理及提供其他配套服务。目前,天津海徕已在北京及杭州投资两 个科技服务式公寓,尚未产生投资收益。 成立至今,天津海徕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更,具体详见上图。 (三)股权和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 天津海徕股权权属清晰,有关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 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 司法措施。 (四)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5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2018 年 1 月-9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2,936,580.11 58,923,241.58 负债总额 2,068,621.89 2,350,821.39 净资产 60,867,958.22 56,572,420.19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5,132,041.78 -5,921,538.85 净利润 -5,132,041.78 -4,295,538.03 (五)其他 1. 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2. 本公司不存在为天津海徕提供担保或委托天津海徕理财的情 况,天津海徕也不存在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 3. 经天津海徕向其他股东征询意见,其他股东均放弃本次股权 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4. 经查询,天津海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天津海徕注册资本为 6,600 万元,其中股权公司直接出资 4,500 万元,认缴天津海徕注册资本的 68.18%;其他股东共计出资 2,100 万元,认缴天津海徕注册资本的 31.82%。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天津海徕未经审计净资产金额为 5,657.24 万元。本次泛海投资拟受让的 45.45%股权对应转让对价为 3,000 万 元,与股权公司该部分股权的初始投资价格一致,高于该部分股权的 账面净资产值。 截至目前,天津海徕尚未实现营业收入,账面亏损都因公司创始 6 初期的经营管理和业务投入所产生,且尚未引入其他战略投资人,公 司未进行新一轮估值,以原始出资价格进行转让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 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一般市场规则,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 或股东的利益。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让方:泛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让方:泛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一)出让方同意将其在天津海徕中占有的 45.45%股权(对应 3,000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受让方,转让价格为 3,000 万元。 (二)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天津海徕所占股份比例承担有 限债权债务。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工商登记一份, 双方盖章后正式生效。 六、涉及股权转让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收购未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会产生新的同业 竞争。交易完成后,如果产生新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天津海徕尚处于早期起步阶段,由于业务开展需要,初期投 入较大,且产生阶段性亏损,后续亦可能需要投入较多资金,对公司 7 业绩的影响也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本次股权公司转让天津海徕控股 权,有利于优化公司投资布局,降低投资风险。交易完成后,天津海 徕将不再纳入本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泛海投 资(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关 联交易金额为 109,271 万元。 九、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拟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海徕(天津)生活服务 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股权公司拟以 3,000 万元的价格向关联方泛海投 资转让天津海徕 45.45%股权,有利于满足公司优化投资结构,且定 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 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特此声明:我们出具本事前认可意见,不表明我们有义务在董事 会会议上对上述议案投赞成票。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8 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 审议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海徕(天津)生活服务有限公司部分股 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内容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1. 为降低投资风险,优化投资布局,股权公司向泛海投资出售 天津海徕 45.45%股权,内容合法合规。 2.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 3. 议案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交易及决策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办法》等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十、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