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为保持《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与《公司章程》的一致性,公司拟对现行的《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2016 年 3 月修订)再次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 下: 修订前 修订后 (本栏加粗部分为本次修订删除内容) (本栏加粗部分为本次修订新增内容)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18 名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13 名董事 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2 人。 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2 人。 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公 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公 司全体董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司全体董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 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