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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泛海控股: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8-12-12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8-176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11 日,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

式发出。会议向全体董事发出表决票 18 份,收回 18 份。会议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

有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18 票,反

对:0 票,弃权:0 票)

    为适应公司转型发展对决策效率更高的要求,在确保公司规范运

作、稳健经营的前提下,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公

司章程》(2018 年 5 月修订)再次进行修订。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修正案》。

    二、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

                                 1
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为保持《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与《公司章程》的一致性,经本

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6

年 3 月修订)再次进行修订。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修正案》。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开展收益凭证融资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6 票,反

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民生银行”)开展收益凭证融资业务,融资资金用于补充营

运资金,融资规模不超过 3 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同时,公司

董事会同意授权民生证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公司董事长卢志强兼任民生银行副董事长,且公司控股股东中国

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及公司相关所属公

司均持有民生银行部分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民生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卢志强、李明海、余政、韩晓生、赵英伟、赵晓夏、张博、冯鹤年、

陈基建、张喜芳、宋宏谋、陈怀东等 12 人因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

海及其关联单位任职,成为上述交易的关联董事。董事会审议上述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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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时,上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孔爱国、胡坚、余玉苗、

徐信忠、陈飞翔、朱慈蕴(均系公司独立董事)等 6 人参与表决,非

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所述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

立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收

益凭证融资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关于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重组暨公

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

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进行合作,就武汉公司所欠债务的期限、利率

等进行重组,公司为本次债务重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同意在股东

大会批准上述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武汉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

表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重组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的公告》。

    五、关于公司 2019 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

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 2019 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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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担保额度约 879.32 亿元人民币,并同意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

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为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

形),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9 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六、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海徕(天津)生活服务有限公司部分股

权的议案(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泛海股权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权公司”)将其持有的海徕(天津)生

活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徕”)45.45%股权以 3,000 万元

转让给泛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投资”),并同意股

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协议和文件。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股权公司对天津海徕的持股比例将从 68.18%

降至 22.73%,天津海徕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鉴于泛海投资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上

述议案时,卢志强、李明海、余政、韩晓生、赵英伟、赵晓夏、张博、

冯鹤年、陈基建、张喜芳、宋宏谋、陈怀东等 12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由非关联董事孔爱国、胡坚、余玉苗、徐信忠、陈飞翔、朱慈蕴

(均系公司独立董事)等 6 人参与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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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所述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

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

控股子公司海徕(天津)生活服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

    七、关于为公司及部分境外附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拟为公司及部分境外附属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险,赔偿限额为 5,000 万美元/年,保费支出预计为 20 万-30

万美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确定),保险期限为 2018 年-2019

年(共 2 年)。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均回避表决,本议

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

司及部分境外附属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

告》。

    上述议案一、二、四、五、七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1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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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下午 14:30 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C

座 4 层第 5 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8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采

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将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二)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三)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四)关于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重组暨

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 2019 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六)关于为公司及部分境外附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上述议案(三)已经同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一)、(二)、(三)、(四)、(五)为特别议案,

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六)

为普通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六)为关联交易,相关关联股东须放弃在股东大会上

对上述两项议案的投票权。在非关联股东对其表决权做出具体指示的

情况下,关联股东可受托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12 月 20 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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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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