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8-179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重组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100%(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债务重组及担保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系泛海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018 年 8 月底,武汉公司向武汉合融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融升”)融资 10 亿元,期限为 3 个月。 2018 年 11 月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以 下简称“东方资产”)以 9.9 亿元向合融升收购了对武汉公司的 10 亿元债权。为促进企业经营发展,武汉公司、东方资产、公司拟签署 1 《债务重组协议》、《保证协议》等文件,就武汉公司上述债务的期 限、利率等进行重组,武汉公司需向东方资产承担债务偿还责任,公 司需为武汉公司偿债提供担保。 (二)董事会的表决情况 该事项已经 2018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8 票,反对:0 票, 弃权:0 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交易 和关联交易》(2018 年 3 月 27 日修订)的规定,公司向除商业银行 以外的单位借款,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应计利息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相比超过 50%的,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据此 计算,公司应累计的向除商业银行以外的单位(包括山东省国际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 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等)借款金额约 135 亿元(不含本次债务重组);加上本次债务重组后,连续十二个月累 计应计利息已达到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 50%,因此本事项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债务重组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2 (二)成立日期:2000 年 4 月 26 日 (三)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四)公司地点:武汉市硚口区武胜路泰合广场 34-35 楼 (五)负责人:邬君宇 (六)总公司注册资本:6,824,278.632600 万 (七)统一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54543 (八)主要股东:财政部持股 98% (九)经营范围:经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授权,收购并经营中 国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债务追偿,资产置换、租赁、转让和销售; 债务重组及企业重组;债权转股权及阶段性持股,资产证券化;资产 管理范围内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直接投资;发行债券,商 业借款;向金融机构借款和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投资、财务 及法律咨询与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企业审计与破产清算;经金融 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十)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 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十一)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产 总额为 980,305,643 千元,负债总额为 863,252,119 千元,净资产为 117,053,524 千元;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8,128,350 千元,利润 总额 15,262,755 千元,净利润 12,432,058 千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3 (十二)经查询,东方资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债务重组方案暨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债务重组方案对现有债务的期限、利率等进行了调整,主要 条款见下: (一)重组期限 本次重组的基础期限为 24 个月。自重组起始日起满 24 个月前, 武汉公司取得东方资产书面同意后,可将重组期限延长 12 个月。自 重组起始日起满 12 个月,武汉公司可提前还款。 (二)重组收益的计算及支付 重组收益=重组收益计算基数×日收益率×实际天数。其中,重 组收益计算基数初始数额为 9.9 亿元,如债务重组余额发生变化,则 重组收益计算基数相应等额变化。 本次债务重组的收益率(即利率),参考了市场情况及公司其他 融资事项的成本,符合市场一般水平。 武汉公司应在每自然季度末月的 21 日向东方资产支付该重组收 益核算期的重组收益。 (三)债务清偿 武汉公司应于重组期限届满之日一次性偿还债务重组金额 9.9 亿 元。如武汉公司于重组到期日已支付完毕全部应付重组收益及等额于 重组收益计算基数初始数额的债务重组金额且武汉公司及本公司未 发生任何违约情形,则东方资产同意豁免武汉公司应付的债务重组余 额 1,000 万元。 4 (四)还款担保 本公司为本次债务重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武汉公司将就此向本 公司提供反担保;武汉公司以其持有的位于武汉市江汉区王家墩地区 CBD 的 24B 地块(不动产证号:鄂 2018 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 0023371 号)和 23E 地块(不动产证号:鄂 2018 武汉市江汉不动产 权第 0023370 号)提供抵押担保。 (五)违约责任 武汉公司违约的,东方资产有权单独或同时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 措施追究其违约责任:(1)除继续按协议约定计收重组收益外,就 全部逾期未偿还的债务重组金额及重组收益总额按 0.03%/日计收违 约金;(2)宣布重组债务立即到期,要求武汉公司立即清偿全部重 组债务,行使相关担保权利。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在本次债务重组中,公司为武汉公司提供担保。武汉公司的基本 情况见下: (一)公司名称: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02 年 2 月 8 日 (三)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云彩路 198 号泛海城市广场 12 层 (四)法定代表人:卢志强 (五)注册资本:3,548,616 万元 (六)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对科技、文化、教 5 育、金融等产业项目投资;装饰工程、装修工程;建筑及装饰材料销 售;基础设施建设;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 和技术除外);商业房屋租赁;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 97.50%,北京泛海信华置业有限 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 1.13%,杭州陆金汀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系非关联第三方,以下简称“杭州陆金汀”)持股 1.37%。 (八)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2018 年 1-9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2,829,179,289.95 152,607,793,213.23 负债总额 90,034,363,902.49 106,904,069,890.56 净资产 42,794,815,387.46 45,703,723,322.67 营业收入 14,602,364,043.25 6,862,917,156.15 利润总额 3,668,254,074.36 2,603,726,042.96 净利润 2,912,080,095.30 2,410,691,826.49 (九)经查询,武汉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 五、涉及债务重组的其他安排 本次债务重组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重组完成后也不会因 此产生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 六、债务重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武汉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稳健,其负责的武汉中央 商务区项目系公司地产板块重点项目,开发建设及销售情况良好,为 公司提供了稳定现金流。本次债务重组有利于缓解武汉公司资金压 力,加速项目开发进程。本次债务重组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在本次债务重组中,公司为武汉公司提供担保。杭州陆金汀系持 有武汉公司 1.37%股权的小股东,根据《杭州陆金汀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合伙协议》的规定,其不得为第三方提供担保,鉴于此,杭 州陆金汀无法按出资比例为武汉公司本次债务重组提供担保或向本 公司提供反担保。为保证担保的公平对等,武汉公司已向本公司出具 《反担保函》,武汉公司将就上述债权重组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上 述担保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 要求。 综上,武汉公司本次债务重组,以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 推进武汉公司业务开展,提高公司及武汉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7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 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 《关于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重组暨公司为 其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本次债务重组有利于缓解武汉公司资金压力,加速项目开发 进程。 2. 本次债务重组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债务重组事项。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2018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总担保金额约为人民币921.52 亿元,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未包含在上述预计额度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为 8,487,061.56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22.88%。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目前,公 司不存在对公司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亦未发生逾期担保、 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