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增资扩股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 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 《关于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的议 案》涉及内容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泛海信华置业有限公司拟放弃武汉中 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本次增资优先认缴 权,符合企业实际情况,有助于武汉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且定价公 允、合理,未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独立董事:孔爱国、胡坚、余玉苗、徐信忠、陈飞翔、朱慈蕴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