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9-091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融资的关联交易暨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8 年 7 月,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境外附属公司中国通海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系香港联合交易 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952.HK,以下简称“中国通海金融”) 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申 请了 10 亿港元的融资。公司境外附属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了担保(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现根据融资需要,中国通海金融拟向民生银行申请融资展期,即 1 将上述 10 亿港元融资展期 1 年,并新增中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泛集团”)为该笔融资的担保人,其他融资主要条款不变,中 国通海金融与民生银行于 2019 年 7 月 11 日订立相关融资展期的修订 契据。 (二)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卢志强兼任民生银行副董事长,且公司控股股东中国 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及公司相关所属公 司均持有民生银行部分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民生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9 年 7 月 1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境外附属公司中国通海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卢志强、李明海、宋宏 谋、张喜芳、张博、冯鹤年、陈怀东等 7 人因在中国泛海及其关联单 位任职,成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上述关联 董事均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孔爱国、胡坚、余玉苗、徐信忠、陈 飞翔、朱慈蕴(均系公司独立董事)等 6 人参与表决,非关联董事一 致同意上述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 2 号——交易和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中国通海金融向民生银行申请 10 亿港元融 2 资展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融资担保事项表决情况 本担保事项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交易和关联交易》的规定,公司 相关境外全资附属公司中泛集团已履行完其内部审议程序,本公司无 需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五)其他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1996年2月7日 (三)公司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四)法定代表人:洪崎 (五)注册资本:3,648,534.88万元 (六)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 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 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 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保险兼业代理业 务(有效期至2014年02月18日);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 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 3 (七)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详见“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之“(二) 关联关系”内容。 (八)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百万元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2019 年 1-3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项目 月(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6,196,748 5,994,822 负债总额 5,748,701 5,563,821 净资产 448,047 431,001 营业收入 43,859 156,769 利润总额 19,216 58,785 净利润 15,968 50,330 (九)经查询,民生银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中国通海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 1997 年 7 月 30 日 (三)注册地址: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et, Hamilton HM 11, Bermuda (四)法定股本:港币 100,000,000 元 (五)董事长: 韩晓生 (六)经营范围:主要从事证券、期货及期权之全权委托及非全 权委托交易服务、证券配售及包销服务、保证金融资及借贷服务、保 险经纪及财富管理服务;企业融资顾问及一般顾问服务;基金管理、 全权委托组合管理及组合管理顾问服务;财经媒体服务;及投資及買 4 賣各類投資產品。 (七)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八)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千港币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2018 项目 年度(2018 年 1-12 月) 1-6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177,613 9,381,592 负债总额 4,380,999 3,614,188 净资产 5,796,614 5,767,404 营业收入 672,310 268,101 利润总额(即除所得税前溢利) 109,790 37,513 净利润 (即除所得税后溢利) 100,175 30,758 (九)经查询,中国通海金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详见“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内容。 五、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5 公司境外附属公司中国通海金融向民生银行申请融资展期,系一 般银行业务,融资利率将根据民生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而确定,定价政 策和定价依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一般市场规则,定价公允、合理, 未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相关协议内容 详见“一、(一)关联交易概述”。 七、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事宜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 情况。 八、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和公 司相关要求。 本次中国通海金融向民生银行申请融资展期,目的是满足其资金 需求,符合其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境外全资附属公司中泛集团对 中国通海金融融资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财务风险处于 公司可控范围内。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九、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国通海金融向民生银行申请融资展期,系因企业经营发展 需要而开展的正常借贷活动,有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 上述融资按民生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 6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 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十、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 额 年初至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民生银 行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约为 510,872 万元。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民生银行累计发生的关 联交易总金额约为 598,872 万元(含本次交易)。 十一、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拟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三 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境外附属公司中国通海国际金融有限公 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境外附属公司中国通海金融拟向关联方民生银行申请 10 亿 港元的融资展期,有利于满足其资金需求,且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 公司或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特此声明:我们出具本事前认可意见,不表明我们有义务在董事 会会议上对上述议案投赞成票。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7 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的《关于境外附属公司中国通海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涉及内容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 实,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本次中国通海金融向民生银行申请融资展期属于正常的商业 交易行为,内容合法合规。 2. 本次融资成本根据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 议案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交易及决策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办法》等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十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2019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总担保金额约为人民币879.32 亿元,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未包含在上述预计额度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为 7,135,960.97 万元,占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354.71%;其中,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 向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售资产而产生的过渡期对第三方的担 保,实际余额为 1,936,500.00 万元,占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净资产的 96.26%(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1 月 22 日披露于《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8 其余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目前,公 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 失的情况。 十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十三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