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审议的 《关于聘任舒高勇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拟聘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履历,本人认为舒高勇具 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同时,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 舒高勇为董事会秘书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孔爱国、胡坚、余玉苗、徐信忠、陈飞翔、朱慈蕴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