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0-03-13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0-037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
十七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
12日,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2020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
的时限要求。会议向全体董事发出表决票13份,收回13份。会议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
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
防控债)方案的议案》(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谨慎考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资金使用计划,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方案的如下调整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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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将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调整为: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债券面值每张
100元,数量不超过2,000万张。
2. 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为: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其中不低于10%拟用于补充公司及子公司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金需
求,剩余资金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调整后的本次发行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
情防控债)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
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依据国家法律、
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
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
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因此,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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