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0-04-09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0-052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
十二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 2020 年 4
月 8 日,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 2020 年 4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
发出。会议向全体董事发出表决票 13 份,收回 13 份。会议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
有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拟注册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3 亿元中期票据的议
案(同意:1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优
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
币 53 亿元(含 53 亿元)的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
中期票据”),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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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方案
1. 发行规模
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的中期票据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53 亿元
(含 53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
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最终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
知书载明的额度为准。
2. 发行期限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
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
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
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3. 发行方式
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后,将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
和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
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4. 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5. 发行利率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利率将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各期发行时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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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情况确定。
6.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使用,包
括但不限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
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7. 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
次发行的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有关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本次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保证本次发行工作能够
有序、高效、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
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
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决定并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包
括但不限于:
1.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
决议,结合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发行的发
行方案,修订及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
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方式、发行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募集资金
用途、承销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担保相关事项、信用评级
安排等与发行方案、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 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中期票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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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办理
有关注册手续,办理债权、债务登记等,并采取其他必要的相关行动;
3. 制定、批准、签署、执行、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
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募集说明
书、承销协议、各类公告及其他需上报或披露的文件,并根据监管部
门的要求对相关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4. 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上市相关的各项手续,包
括但不限于办理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申报、上市流通
等相关事宜;
5. 办理本次中期票据的还本付息等事宜;
6. 如相关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上述
授权范围内,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发行的具
体方案、发行条款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 在相关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
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发行的相关工作;
8. 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上述被授权事项办
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
册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3 亿元中期票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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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1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星期五)
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C 座 4 层第 5 会议
室召开公司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将审议《关于公司拟注册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3 亿元中期
票据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普通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
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4 月 17 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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