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关于2019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0-05-07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0-076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将增加临时提案,即经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五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
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除此以外,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其
他事项不变;
2. 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通过
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3. 如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提前至少一天将参会信息(股
东名称、持股数量、证券账号、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参会人
员所在地区、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 luyang@fhkg.com 确定参会意向,
以便工作人员提前准备现场健康管理和保障措施;
4.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存在互为前提的议案,即议
案(六)、(七)、(八)生效是议案(九)、(十)、(十一)生效的前提,
作为前提的议案表决通过是后续议案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1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
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泛海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0-072),公司定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5 月 7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
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泛海”)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议增
加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根据该
函件,从提高会议效率、节约成本角度考虑,中国泛海提议将《关于
为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
式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
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
人应当在收到提案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
容。
2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中国泛海现持有公司 68.49%股份,具备提
交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本次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
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为北京泛
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公司 2020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泛海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0-072)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
项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
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五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年度
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0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4:30。
3
2.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0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2020 年 5 月 13 日。
(七)再次通知:公司将在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后三个交易日内
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八)出席会议对象
1. 凡于 2020 年 5 月 13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
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九)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
生金融中心 C 座 4 层第 5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议案:
4
(一)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审议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七)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八)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九)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累积投票)
1. 选举宋宏谋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选举张喜芳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 选举张博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 选举冯鹤年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 选举臧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 选举舒高勇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十)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累积投票)
1. 选举胡坚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选举余玉苗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选举陈飞翔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十一)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5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累积投票)
1. 选举李明海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 选举赵英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 选举刘洪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 选举冯壮勇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十二)关于为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
案。
上述议案(一)、(三)、(四)、(五)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二)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议案(六)、(七)、(九)、(十)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
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八)、(十一)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十二)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五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29 日、2020 年 4 月 30 日、2020
年 5 月 7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0-061)、《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泛海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63)、《泛海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度工作报告》、《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
6
告》(公告编号:2020-068)、《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泛海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临时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3)、《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5)等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九)、(十)、(十一)审议通过的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
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累积投票制
即股东拥有的每一股份,有与应选出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
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数。即股东在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
代表监事时所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人数之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
表决权数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
上述议案(六)、(七)、(八)、(十二)为特别议案,需经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议
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考虑到对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包括《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规模调整尚需获得
股东大会批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调整在拟修订的《公司
章程》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具有法律效力。
三、议案编码
7
备注
议案 (该列打勾
议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审议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等额选举,应
9.00
选人的议案 选人数 6 人
9.01 选举宋宏谋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02 选举张喜芳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03 选举张博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04 选举冯鹤年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05 选举臧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06 选举舒高勇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等额选举,应
10.00
人的议案 选人数 3 人
10.01 选举胡坚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02 选举余玉苗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03 选举陈飞翔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等额选举,应
11.00
候选人的议案 选人数 4 人
11.01 选举李明海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8
备注
议案 (该列打勾
议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以
投票)
11.02 选举赵英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11.03 选举刘洪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11.04 选举冯壮勇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12.00 关于为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四、现场股东大会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如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提供股东
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
理人出席,还须另外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办理会议
登记手续;股东代理人出席,须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
托书进行登记。
上述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 1。
(二)登记时间:2020 年 5 月 20 日 14:00-14:2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
心 C 座 4 层第 5 会议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 2。
9
六、其他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C 座
22 层
联 系 人:陆洋、李秀红
联系电话:010-85259601、010-85259655
联系邮箱:dsh@fhkg.com
指定传真:010-85259797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四)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五)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2.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七日
10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泛海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
议案 (该列打勾的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栏目可以
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 √
1.00
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 √
2.00
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00
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4.00
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
5.00
摘要的议案
6.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 √
7.00
条款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 √
8.00
条款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 采用等额选举,应选 6 人,
9.00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选举宋宏谋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
9.01 √
董事
选举张喜芳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
9.02 √
董事
选举张博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9.03 √
事
选举冯鹤年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
9.04 √
董事
11
备注
议案 (该列打勾的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栏目可以
投票)
9.05 选举臧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事
9.06 选举舒高勇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
√
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 采用等额选举,应选 3 人,
10.00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1 选举胡坚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选举余玉苗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
10.02 √
事
选举陈飞翔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
10.03 √
事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 采用等额选举,应选 4 人,
11.00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选举李明海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
11.01 √
表监事
选举赵英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
11.02 √
表监事
选举刘洪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
11.03 √
表监事
选举冯壮勇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
11.04 √
表监事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为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融资
12.00 √
提供担保的议案
1. 议案9、10、11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拥有的每一股份,有与应选
出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数。即股东在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
董事/股东代表监事时所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人数之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
散选举数人。假设某股东拥有100万股本公司股份,本次选举应选股东代表监事4人,则该
股东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00万股(即100万股×4=400万股),该股东可将400万
股全部投给其中一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将400万股中的每100万股平均投给4位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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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监事候选人,又或者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2. 议案1-8和议案12采用常规投票,常规投票制表决票填写方法:在所列每一项表决事
项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中任选一项,以打“√”为准。
3. 如果委托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权未做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
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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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为“360046”,投票简称为“泛海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等额选举的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
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
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累积投票议案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1. 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 9,采用等额选举,应选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
数。
2. 选举独立董事(议案 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 3 位)
14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
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议案 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4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4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
票数。
(三)本次会议设置总议案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
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0 年 5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0 日(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0 日(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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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
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三 ) 股东 根据 获 取的 服 务密 码 或数 字证 书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