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拟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员工股权 激励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系民生证券正常激励机制,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 人才,且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 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特此声明:我们出具本事前认可意见,不表明我们有义务在董事 会会议上对上述议案投赞成票。 独立董事签名:胡坚、余玉苗、陈飞翔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