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对外担保公告2020-07-17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0-111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2018 年,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向山东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信托”)申请贷款 6
亿元。该笔贷款的增信措施为:以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泛海建设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建设”)所属上海董家渡项目 10 号地商业提
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武汉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2019 年年初,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公司向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融创房地产”)转让了泛海建设 100%股权(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1 月 22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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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基于此,公司向山东信
托申请的上述融资中的抵押物(即泛海建设所属董家渡项目 10 号地
商业)已属于融创房地产的资产。
目前,上述融资即将到期,本公司拟就上述融资进行展期。经各
方磋商,本着友好合作的宗旨,泛海建设同意继续以其所属上海董家
渡项目 10 号地商业为本公司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新增融创房地
产为本公司融资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将为融创房地产在上述融资项下
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1. 融资主体: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 融资本金:6 亿元;
3. 展期期限:融资期限延长 3 个月;
4. 风险保障措施:由泛海建设所属上海董家渡项目 10 号地商业
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即维持原有
担保措施不变);同时增加融创房地产为上述融资提供保证担保;
5. 其他:本公司、武汉公司、融创房地产签署《备忘录》,为
融创房地产在上述融资项下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具体为:
(1)以公司所属北京泛海国际居住区 2#、3#地块(即留存物业)
中的 3#地块 8、9 号楼提供抵押担保;
(2)武汉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融创房地产
履行担保义务之日起 3 年。
(二)董事会的表决情况
该事项已经 2020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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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上述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03 年 1 月 31 日
(三)注册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新兴产业园 C
座 6 层 6-099
(四)法定代表人:汪孟德
(五)注册资本:1,500,000 万人民币
(六)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室内外
装饰;自有房屋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不含中介);企业管理信息
咨询服务;建筑材料批发兼零售;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
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
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七)股权结构:北京融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八)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项目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917,302,216,932
负债总额 793,152,317,485
净资产 124,149,899,447
营业收入 162,697,459,085
利润总额 36,678,773,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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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经审计)
净利润 30,589,451,106
(九)经查询,融创房地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详见本公告“一、(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向山东信托申请融资展期,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助
于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泛海建设以其持有的上海董家渡项目 10 号地
商业为上述融资展期提供抵押担保、融创房地产新增对上述融资提供
保证担保,系武汉公司与融创房地产之间资产出售事宜的延续,是为
了综合妥善解决交易历史留存问题的具体举措。为保证本次融创房地
产为公司融资展期提供担保的公平对等,本公司、武汉公司将向融创
房地产出具《备忘录》,分别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综上,本次担保和反担保安排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对等,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相关
监管规定的情形,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因此,公司董事会
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
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
为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涉及内容进行了认真
的检查和落实,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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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融资主体为本公司,抵押物系泛海建设所有,泛海建设原为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后公司为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和资产负债结构,
将其100%股权转让给融创房地产,从而产生了接受第三方的担保。
本次公司申请融资展期,泛海建设继续为公司上述融资展期提供抵押
担保、融创房地产新增对上述融资提供保证担保系前期资产出售事宜
的延续,同时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公司、武汉公司为上述融资
担保提供反担保系常规担保措施,双方的权利义务对等,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合考量以上因素后,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因
此,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总担保金额约为人民币623.50
亿元,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未包含在上述预计额度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为
6,041,539.32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81.35%;
其中,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公司向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售
资产而产生的过渡期对第三方的担保,实际余额为1,272,757.12万元,
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9.2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年1月2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其余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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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之间的担保。目前,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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