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0-08-27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0-118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
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 2020 年 8 月 25
日,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会议向全体董事发出表决票 9 份,收回 9 份。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
司与关联方签署《<项目工程合作合同>补充协议(三)》的议案(同
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星
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星火公司”)与关联方泛海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集团”)签署《<项目工程合作合同>
补充协议(三)》,并同意授权公司、星火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
签署上述协议。
二、关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与
关联方签署《<项目工程合同>补充协议(三)》的议案(同意:3 票,
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
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与泛海集团签署《<
项目工程合同>补充协议(三)》,并同意授权公司、武汉公司董事
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上述协议。
上述议案一、二的交易对手方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之控股股东泛海集团,公司与泛
海集团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泛海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宋宏谋、张喜芳、张博、冯鹤年、臧炜、舒高勇等 6 人
因在中国泛海及其关联单位任职,或其任职由中国泛海推荐,成为议
案一、二的关联董事。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上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由非关联董事胡坚、余玉苗、陈飞翔(均系公司独立董事)等 3 人参
与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
立意见。
上述议案一、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一、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三、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星期一)
在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C 座 4 层第 5 会议室召开
公司 2020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将审议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与关联方签署《<项目工程合作合同>补充协议(三)》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
与关联方签署《<项目工程合同>补充协议(三)》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均为关联交易,相关关联股东须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上
述议案的投票权。在非关联股东对其表决权做出具体指示的情况下,
关联股东可受托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9 月 7 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