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补方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董事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 求是的原则,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 于增补方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涉及内容进行了认真的 检查和落实,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十届董事候选人方舟的履历,我们认为方舟具备与 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同时,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选举方 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独立董事:胡坚、余玉苗、陈飞翔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