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 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 《关于聘任张喜芳为公司总裁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因个人原因,公司副董事长、董事、总裁张博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上述职务。其离任 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及公司董 事会的正常工作。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长宋宏谋提名张喜芳为公司总 裁,任期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经审阅公司拟聘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 的履历,我们认为,张喜芳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公 司董事会聘任张喜芳为总裁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独立董事:胡坚、余玉苗、陈飞翔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