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关于为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2020-12-03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0-162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系泛海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长期以来,中国泛
海对公司经营发展予以了大力支持。经综合考量,公司拟为中国泛海
相关债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50亿元,公司以控股子公司武汉
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
2021年12月31日,中国泛海将就此提供反担保。
(二)关联关系
中国泛海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0 年 12 月 2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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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宋宏谋、张喜芳、冯鹤年、臧炜、舒高勇等 5 人因在中国泛
海及其关联单位任职,或其任职由中国泛海推荐,成为本次交易的关
联董事。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上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
事胡坚、余玉苗、陈飞翔(均系公司独立董事)等 3 人参与表决,非
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该股东大会
上对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中国泛海、泛海能源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卢志强、李明海、赵英伟、张喜芳、宋宏谋、舒高
勇等股东(具体关联股东情况以本次股东大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
信息为准)。
(四)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成立时间:1988 年 4 月 7 日
(三)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
心 C 座 23 层
(四)法定代表人:卢志强
(五)注册资本:2,000,000 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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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经营范围:科技、文化、教育、房地产、基础设施项目及
产业的投资;资本经营、资产管理;酒店及物业管理;会议及会展服
务;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车位;通讯、办公自动化、建筑装饰
材料及设备的销售;与上述业务相关的经济、技术、管理咨询;汽车
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七)股权结构
(八)实际控制人:卢志强
(九)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2020 年 1-9 月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303,488,211,971.63 296,990,931,557.71
负债总额 237,878,319,237.12 236,437,413,302.01
净资产 65,609,892,734.51 60,553,518,255.70
营业收入 14,149,947,206.50 18,970,426,8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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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2020 年 1-9 月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利润总额 274,633,965.49 1,470,399,594.08
净利润 24,995,229.59 1,562,406,026.78
(十)最新信用等级状况: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中
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0 年跟踪评级报告》,中国泛
海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十一)经查询,中国泛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详见“一、(一)关联交易概述”内容。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详见“一、(一)关联交易概述”内容。
五、关联交易相关协议内容
详见“一、(一)关联交易概述”内容。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事宜不涉及债权债务、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七、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长期以来,中国泛海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了较多支持
和帮助,包括但不限于:截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中国泛海为公司
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高达 190 亿元;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中国泛海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14.86 亿元(已经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20 年
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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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泛海提供担保余额为 58.99 亿元(已经公司 2020 年第八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6 月 29 日、2020 年 7
月 17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中国泛海系公司控股股东,实力较为雄厚,经营较为稳健,目前
拥有民生银行(股票代码:600016.SH、1988.HK)股权、渤海银行
股权、民生控股(股票代码:000416.SZ)股权、联想控股(股票代
码:3396.HK)股权等优质资产。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中国泛
海经审计总资产约 2,969.91 亿元,净资产约 605.54 亿元,具有较强
的经济实力。
同时,为保证担保的公平对等,本次被担保人中国泛海已向本公
司出具《反担保函》,中国泛海将就上述债务担保向本公司提供反担
保。
鉴于此,基于友好协商、互助互利的原则,公司拟为中国泛海相
关债务提供担保。本次公司为中国泛海提供担保事宜,符合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未损害公司及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八、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
额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中国泛海累计已
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 187,141 万元。
九、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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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拟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为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关联交易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公司为中国泛海提供担保事宜,基于双方友好协商、互助互
利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本事项
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特此声明:我们出具本事前认可意见,不表明我们有义务在董事
会会议上对上述议案投赞成票。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
议的《关于为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涉及内容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本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中国泛海提供担保,中国泛海就此
提供反担保,符合友好协商、互助互利、公平对等原则,内容合法合
规,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且被担保方
实力较强,担保风险较为可控。
2. 议案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且本次交易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公司非关联股东予以表决。本次交易
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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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十、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总担保金额约为人民币623.50
亿元。本次担保事项不占用上述预计总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为
5,705,329.24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65.69%;
其中,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向融创房地
产集团有限公司出售资产而产生的过渡期对第三方的担保,实际余额
为1,012,757.12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7.1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月2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司为公司关
联法人中国泛海提供担保(已经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6月29日、2020年7月17日披露于《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
告)实际余额为589,90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
产的27.47%;其余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
保。目前,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十一、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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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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