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0-12-31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0-174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30 日,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 2020 年 12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
发出。会议向全体董事发出表决票 9 份,收回 9 份。会议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
有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 2021 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约人民币 592 亿元,并同意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
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
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1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二、关于授权泛海控股国际资本有限公司等三家境外附属公司进
行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的议案(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境外附属公司泛海控
股国际资本有限公司、中泛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泛海控股国际
2017 有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进行固定收益类产品投
资(其中,合计融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2.50 亿元),期限为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
泛海控股国际资本有限公司等三家境外附属公司进行固定收益类产
品投资的公告》。
三、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关联
交易议案(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天津同创咨询服务有限
合伙(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民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部分股份,转让金额合
计不超过 2 亿元,对应不超过 1.308 亿股股份(约占民生证券目前总
股本的 1.14%,具体转让股份数量及比例以具体实施情况为准)。
鉴于上述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包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
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的部分董事、监事、
2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司转让民生证券部分股份事项将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宋宏谋、张喜芳、方舟、冯鹤年、臧炜、舒高勇等 6 人因在
中国泛海及其关联单位任职,或其任职由中国泛海推荐,成为本次交
易的关联董事。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上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
关联董事胡坚、余玉苗、陈飞翔(均系公司独立董事)等 3 人参与表
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
立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
控股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关联交易公告》。
四、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的关联交易
议案(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申请 23.20 亿元的融资,并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公司实际控制人暨关联自然人卢志强兼任民生银行副董事长,且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及公司相关所属公司均持有民生银行部分股
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民生银行为公
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宋宏
3
谋、张喜芳、方舟、冯鹤年、臧炜、舒高勇等 6 人为上述交易的关联
董事。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上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
胡坚、余玉苗、陈飞翔(均系公司独立董事)等 3 人参与表决,非关
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所述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
立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上述议案一、四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星期五)
下午 14:30 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C 座 4
层第 5 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采取现
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将审议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的关联交
易议案。
上述议案(一)为特别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二)为普通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
上述议案(二)为关联交易,相关关联股东须放弃在股东大会上
对上述议案的投票权。在非关联股东对其表决权做出具体指示的情况
下,关联股东可受托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1 月 8 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