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融资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拟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 资的关联交易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拟向关联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 23.20 亿元的融资,有利于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且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 司或公司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 议审议。 我们特此声明:我们出具本事前认可意见,不表明我们有义务在 董事会会议上对上述议案投赞成票。 独立董事:胡坚、余玉苗、陈飞翔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