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1-01-06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1-001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1 月
4 日,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 2021 年 1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
出。会议向全体董事发出表决票 9 份,收回 9 份。会议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
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
的议案(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
区股份有限公司向非关联第三方武汉瑞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
其持有的武汉中央商务区不动产权证号为“鄂(2019)武汉市江汉不
动产权第 0008198 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下简称“交易
标的”),并同意公司为上述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交易总价
系根据 17,500 元/平方米(含增值税,税率 5%)核算确定,本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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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暂定为 3,065,807,500 元(含增值税,税率 5%),最终根据政府
部门审批通过的交易标的总计容建筑面积(以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
计容建筑面积为准)而确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为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
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前期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泛海”)及其关联方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骨干
员工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了天津同享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天津同成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同创咨询服务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将受让
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以下简称
“交易标的”)。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
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深圳市泛海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份质押给上述合伙企业,作为交易标的交割前的阶段性担保。
鉴于上述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包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
泛海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向合伙企业提供阶段性
担保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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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公司董事宋宏谋、张喜芳、方舟、冯鹤年、臧炜、舒高勇等 6 人
因在中国泛海及其关联单位任职,或其任职由中国泛海推荐,成为本
次交易的关联董事。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上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由非关联董事胡坚、余玉苗、陈飞翔(均系公司独立董事)等 3 人参
与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
立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
司转让控股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提供阶段性担保
的公告》。
三、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星期四)
下午 14:30 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C 座 4
层第 5 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采取现
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将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特别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1 月 14 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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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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