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为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股份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拟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为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股份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公司为转让控股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提 供阶段性担保事项,有利于确保双方共同利益,推动转让股份交易的 顺利进行。因此,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临时会议审议。 特此声明:我们出具本事前认可意见,不表明我们有义务在董事 会会议上对上述议案投赞成票。 独立董事:胡坚、余玉苗、陈飞翔 二〇二一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