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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泛海控股: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1-01-30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1-020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1

月 29 日,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

式发出。会议向全体董事发出表决票 7 份,收回 7 份。会议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

有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回购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拟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

权:0 票)

    拟回购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

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

并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的经营可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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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

力的基础上,拟回购公司股份。

    拟回购股份用途: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二)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次回购股份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

    (三)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

回购的资金总额(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 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

总额:公司将根据资本市场、公司股价的波动和变化,酌情及适时回

购公司公开发行的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 3 亿元(含),不超

过 5 亿元(含)。若根据最低回购金额 3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4.75 元

/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 63,157,894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5,196,200,656 股的 1.22%;若根据最高回购金额 5 亿元、回购价格上

限 4.75 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 105,263,157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2.0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

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准。

    (四)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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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同意:7 票,

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4.75 元/股(含),该回购价

格不高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价

格为准。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

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

    (六)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

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股份回购期限

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回

购股份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为了顺利实施本次回购股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框架和原

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

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公司股

份,包括但不限于实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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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二)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制作、修改、补充、签署、执行本次回购股份所需的相关

合同、协议等相关文件;

    (四)本次回购股份所需的其他未尽事宜。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授权

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议案一、议案二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上述议案一、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开会时

间、地点等事项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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