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1-021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自筹资金不少于 3 亿元(含)、不超过 5 亿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 分社会公众股,回购价格不超过 4.75 元/股(含),公司将根据股票 价格波动及市场整体趋势审慎确定具体回购价格。上述拟回购股份将 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起不超过 12 个月。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上述主体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其后续有持股变动,公 司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本回购方案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 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 1 的风险; (3)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董事会、股东大 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或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对象放弃认购 股份等情况,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若公司未能在法 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则未实施部 分的股份存在启动注销程序的风险; (4)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 化,则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一、回购股份方案 (一)回购方案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 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并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 进公司的经营可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 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自筹 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2.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 施细则》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 (2)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3.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拟回购股份方式:本次回购股份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拟回购股份价格区间:回购价格不超过 4.75 元/股(含)。 该回购价格不高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三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以回购期满时实际 回购的价格为准。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发红利、送红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 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 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 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公司将根据资本 市场、本公司股价的波动和变化,酌情及适时回购公司公开发行的股 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 3 亿元(含),不超过 5 亿元(含)。若 根据最低回购金额 3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4.75 元/股测算,回购股份 数量为 63,157,894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5,196,200,656 股的 1.22%; 3 若根据最高回购金额 5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4.75 元/股测算,回购股 份数量为 105,263,157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03%。具体回购 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自筹资金。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 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股份回购期限 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回购方案实施期间, 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及以上的,回购方 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 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7.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后,可能对公司股本结构造成以下变 动: (1)若根据最高回购金额 5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4.75 元/股测算, 4 回购股份数量为 105,263,157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03%,若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 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的 占总股本的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381,700 0.05 107,644,857 2.0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193,818,956 99.95 5,088,555,799 97.93 三、股份总数 5,196,200,656 100.00 5,196,200,656 100.00 (2)若根据最低回购金额 3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4.75 元/股测算, 回购股份数量为 63,157,894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22%,若本 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预 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的 占总股本的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381,700 0.05 65,539,594 1.2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193,818,956 99.95 5,130,661,062 98.74 三、股份总数 5,196,200,656 100.00 5,196,200,656 100.00 8.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债 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 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 力的承诺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 182,705,672,909.87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0,452,992,451.19 元,流动资产为 139,981,250,991.65 元(未经审计)。按上述财务数据测算,本次回 购资金总额的上限若达到 5 亿元,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0.27%、2.44%、0.36%。 5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 司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可以有效兼顾股东、公司、核心人员利益,使 各方紧密合力、共同推动公司长远发展,将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广大投 资者权益;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 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 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 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9.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 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 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即 2020 年 7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 月 29 日)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上述 主体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 的行为,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 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主体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其 后续有持股变动,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10.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 6 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如 果顺利实施,则公司不存在注销回购股份而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形;若 公司未能将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需将本次回 购的未转让股份在三年持有期限届满前进行注销,届时公司将经股东 大会审议后,注销本次回购的未转让部分股份,并就注销股份及减少 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的法律程序。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本事项已经 2021 年 1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本回购方案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 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 的风险; (三)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董事会、股东大 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或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对象放弃认购 股份等情况,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若公司未能在法 7 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则未实施部 分的股份存在启动注销程序的风险; (四)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 化,则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顺利实施本次回购股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框架和原 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 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公司股 份,包括但不限于实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二)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制作、修改、补充、签署、执行本次回购股份所需的相关 合同、协议等相关文件; (四)本次回购股份所需的其他未尽事宜。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授权 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8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 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 《关于审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涉及内容进行了认真的检 查和落实,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 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 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 划,将有助于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利 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 份具有必要性。 3. 公司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 3 亿元(含)且不超过 5 亿元(含), 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根据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 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 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4. 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价格为市场价 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 9 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回购股份事项相关信息知情人名单。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三十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