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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泛海控股: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1-03-06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1-034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自筹资金不少于 3

亿元(含)、不超过 5 亿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

分社会公众股,回购价格不超过 4.75 元/股(含),公司将根据股票

价格波动及市场整体趋势审慎确定具体回购价格。上述拟回购股份将

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起不超过 12 个月。

    2.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2021 年 2 月 26 日分别召开了第十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上述回购股份方案。

    3.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

    4. 本次回购方案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

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1
    (2)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

的风险;

    (3)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董事会、股东大

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或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对象放弃认购

股份等情况,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若公司未能在法

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则未实施部

分的股份存在启动注销程序的风险;

    (4)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

化,则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

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定了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

书,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

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并进一步健全公司长

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的经营可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在综合考虑经

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以

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2
    (二)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

施细则》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 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 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 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4.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 拟回购股份方式:本次回购股份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 拟回购股份价格区间:回购价格不超过 4.75 元/股(含)。该

回购价格不高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

购的价格为准。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发红利、送红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

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3.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公司将根据资本市


                                3
场、本公司股价的波动和变化,酌情及适时回购公司公开发行的股份,

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 3 亿元(含),不超过 5 亿元(含)。若根据

最低回购金额 3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4.75 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

为 63,157,894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5,196,200,656 股的 1.22%;若

根据最高回购金额 5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4.75 元/股测算,回购股份

数量为 105,263,157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03%。具体回购股

份的数量及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

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股份回购期限

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回购方案实施期间,

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及以上的,回购方

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 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4
    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后,可能对公司股本结构造成以下变

动:

    1. 若根据最高回购金额 5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4.75 元/股测算,

回购股份数量为 105,263,157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03%,若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

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的                     占总股本的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381,700         0.05       107,644,857         2.0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193,818,956        99.95     5,088,555,799        97.93
三、股份总数             5,196,200,656       100.00     5,196,200,656       100.00

    2. 若根据最低回购金额 3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4.75 元/股测算,

回购股份数量为 63,157,894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22%,若本

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预

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的                    占总股本的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381,700         0.05       65,539,594         1.2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193,818,956        99.95     5,130,661,062        98.74
三、股份总数             5,196,200,656       100.00     5,196,200,656       100.00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

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

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

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 182,705,672,909.87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0,452,992,451.19 元,流动资产为

                                         5
139,981,250,991.65 元(未经审计)。按上述财务数据测算,本次回

购资金总额的上限若达到 5 亿元,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0.27%、2.44%、0.36%。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

司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可以有效兼顾股东、公司、核心人员利益,使

各方紧密合力、共同推动公司长远发展,将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广大投

资者权益;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

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

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

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

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即 2020 年 7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 月 29 日)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上述

主体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

的行为,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

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主体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其


                               6
后续有持股变动,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

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如

果顺利实施,则公司不存在注销回购股份而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形;若

公司未能将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需将本次回

购的未转让股份在三年持有期限届满前进行注销,届时公司将经股东

大会审议后,注销本次回购的未转让部分股份,并就注销股份及减少

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的法律程序。

    (十一)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

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 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

包括但不限于实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 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 制作、修改、补充、签署、执行本次回购股份所需的相关合

同、协议等相关文件;

    4. 本次回购股份所需的其他未尽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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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授权

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股份事项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一)公司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1.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2021 年 2 月 26 日召开了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回购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 2021 年 1 月 30 日、2021 年 2 月 27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2 月 5 日、2021 年 2 月 23 日、2021 年 3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发布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前十名股

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的公告》、《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

限售条件股东情况的公告》、《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

进展情况的公告》。

    (二)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三、开立回购专用账户的情况及相关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公


                                8
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

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则就该等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

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届时亦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债权人通知等程序。

    四、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回购方案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

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

的风险;

    (三)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董事会、股东大

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或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对象放弃认购

股份等情况,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若公司未能在法

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则未实施部

分的股份存在启动注销程序的风险;

    (四)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

化,则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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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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