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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泛海控股: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1-07-03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1-090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

十三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2 日,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

发出。会议向全体董事发出表决票 9 份,收回 9 份。会议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

有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接受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

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签署《借款协议》,中

国泛海及其控股子公司将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80 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不超过 1 年,实际借款数额以

实际发生额为准。

    中国泛海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
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宋宏谋、张喜芳、张建军、方舟、臧炜、刘国升等 6 人

因在中国泛海及其关联单位任职,或其任职由中国泛海推荐,成为本

次交易的关联董事。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上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由非关联董事胡坚、余玉苗、陈飞翔(均系公司独立董事)等 3 人参

与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

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

    二、关于增补严法善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胡坚任期满 6 年,按照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已不

能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提名严

法善(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严法善为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同第十届董事会。

    严法善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

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

                                 2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严法善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

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

责。严法善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若后续持有,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及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所持公司股份进行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已按照《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

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三、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星期一)

下午 14:30 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C 座 22

层第 1 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采取现

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将审议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

                               3
供担保的议案;

    (二)关于接受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

助的关联交易议案;

    (三)关于增补严法善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一)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议案(二)、(三)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一)为特别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二)为关联交易,相关关联股东须放弃在股东大会上

对上述议案的投票权。在非关联股东对其表决权做出具体指示的情况

下,关联股东可受托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7 月 12 日。



    特此公告。



    附件:严法善简历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日



                               4
附件:

                       严法善简历


    严法善先生,经济学博士,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

导师,拟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严法善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

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严法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

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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