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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泛海控股:重大诉讼公告2021-07-08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1-096
债券代码:114372                                  债券简称:18 海控 01
债券代码:112920                                  债券简称:19 泛控 01
债券代码:112995                                  债券简称:19 泛控 02
债券代码:149035                                  债券简称:20 泛控 01
债券代码:149044                                  债券简称:20 泛控 02
债券代码:149116                                  债券简称:20 泛控 03
债券代码:114769                                  债券简称:20 泛海 01
债券代码:114784                                  债券简称:20 泛海 02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7 月 5 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材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原告”)以合同纠纷为由,将本公司

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
“被告一”)、本公司诉至法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受理机构: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当事人
    1. 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2. 被告
    被告一: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三)案由

                                 1
    2017 年 8 月,武汉公司向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融资 20 亿
元,融资期限为 48 个月,本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武

汉公司以其持有的江国用(2013)第 08694 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
抵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 2017 年 8 月 2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四)诉讼请求
    1. 依法判令武汉公司向原告偿还贷款本金 1,550,000,000.00 元及

利息、罚息、复息;
    2. 依法判令原告对武汉公司名下的位于武汉市江汉区王家墩地

区原空军汉口机场内面积为 62,758.37 平方米的土地及在建工程(不
动产登记证明号为鄂(2018)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证第 0025915 号(即
前述融资抵押物江国用(2013)第 08694 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因

武汉公司更名而换发为新的抵押登记证明))折价或拍卖、变卖后的
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3. 依法判令本公司对武汉公司在前述第一项诉讼请求中应承担

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 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执行
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等,为实现债权的所
有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主要系小额合同
纠纷、车险纠纷、劳动纠纷等,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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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武汉公司、本公司正积极与原告沟通协商处理方案。鉴于本次诉

讼正在进展过程中,目前无法估计本次诉讼对本公司的最终影响。
    四、其他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监管规则的要
求,严格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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