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9泛控01”2021年付息公告2021-07-09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债券代码:112920 债券简称:19泛控01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9 泛控 01”2021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代码:112920,以下简称
“19 泛控 01”、“本期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7 月 8
日,付息日为 2021 年 7 月 9 日,计息期间为 2020 年 7 月 9 日至 2021
年 7 月 8 日。凡在 2021 年 7 月 8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
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2021 年 7 月 8 日卖出本期债券
的投资者不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
2. 本期债券将于 2021 年 7 月 9 日支付 2020 年 7 月 9 日至 2021
年 7 月 8 日期间的利息 7.50 元(含税)/张。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579号文核准,公司
获准在中国境内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公
司债券。根据《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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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有关条
款的规定,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5.50亿元,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
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二)债券简称:19泛控01。
(三)债券代码:112920。
(四)发行总额:人民币5.50亿元。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赎回
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分别于2021年5月24日、5月25日、5月26
日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
办法提示性公告,决定不行使赎回选择权,不调整票面利率。
(六)债券利率:7.50%。
(七)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八)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逾期不另计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
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九)起息日: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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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1年7月9日。
(十一)付息日:2020年至2022年间每年的7月9日为上一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
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
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1年每年的7月9日(如遇非交易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二)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7月9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
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年7月9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三)信用级别: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于2021
年6月25日出具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2021年度
跟踪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公告【2021】587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
为A,评级展望为负面,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
(十四)上市时间和地点: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期债券于
2019年8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
台挂牌交易。2021年5月21日起,本期债券交易方式调整为仅采取协
议大宗交易方式。
(十五)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十六)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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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19泛控01”票面利率为7.50%,每年付息一次,每10张“19泛
控01”(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75.00元(含税)。扣税后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10张实际取得的利息为人民币60.0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每10张实际取得的利息为人民
币75.00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一)债权登记日:2021年7月8日。
(二)除息日:2021年7月9日。
(三)付息日:2021年7月9日。
四、本次债券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本次付息的对象为截至2021年7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界
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自行完成本期债券利息兑付工作。
已登记回售债券的利息已由公司于2021年7月9日自行完成兑付;
经与“19泛控01”未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协商一致,未回售债券的利息
支付日由2021年7月9日调整为2021年7月30日。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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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
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
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境
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8]108号)等规定,2018年11月7日至2021年11月6日期间,本期债
券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
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22层
邮政编码:100005
联系电话:010-85259601 010-85259655
联系人:陆 洋 李秀红
八、相关机构
(一)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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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二)本期债券登记机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楼
联系人:赖兴文
联系电话:0755-21899306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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