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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泛海控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09-17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 市 公 司 名 称 :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 票 上 市 地 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 泛海控股

股 票 代 码 : 000046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

                   动人卢志强、泛海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通 讯 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

                   融中心



股 权 变 动 性 质 : 减少(司法拍卖)

签 署 日 期 : 2021 年 9 月 16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权益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附表 ....................................................................................................... 17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泛海控股股份有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限公司 58,800,000 股股份(占泛海控股总股本的
                          1.13%)被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的行为。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卢志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强、泛海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泛海        指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泛海控股、上市公司   指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C 座 23 层
法定代表人           卢志强

注册资本             2,0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17122936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科技、文化、教育、房地产、基础设施项目及产业的投资;
                     资本经营、资产管理;酒店及物业管理;会议及会展服务;
                     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车位;通讯、办公自动化、建
                     筑装饰材料及设备的销售;与上述业务相关的经济、技术、
经营范围
                     管理咨询;汽车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1988 年 4 月 7 日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情况             泛海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98%,通海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2%
通讯方式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C 座 23 层


(二)卢志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国籍               通讯地址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卢志强       男    中国                                         否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三)泛海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泛海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C 座 20 层
法定代表人           李明海

                                       5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17985Y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能源、资源产业的投资及管理;相关项目的经济咨询及技
                   术服务;股权投资及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
                   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
                   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
经营范围           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
                   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
                   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1995 年 7 月 31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80%,泛海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情况
                   持股 20%
通讯方式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C 座 20 层


(四)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是否取得其他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的居留权
                                      6
 1     卢志强       董事长         男       中国       北京          否

 2     李明海        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3     韩晓生        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是,美国

 4     赵英伟        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5     刘   冰       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是,澳大利亚

 6     宋宏谋        总裁          男       中国       北京          否
注:根据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及公司股东决定,自 2019 年 2 月
15 日起,余政不再担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职务,自 2021 年 7 月 12
日起,卢晓云不再担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二)泛海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取得其他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的居留权
 1     李明海     董事长、总裁     男       中国       北京          否

 2     赵英伟         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3     潘瑞平         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4     韩晓生         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是,美国

 5     赵   岩        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序号             上市公司名称                 证券代码          持股比例

 1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000416            22.56%

 2          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HK3396            16.98%

 3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HK9668            7.72%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中国泛海所持泛海控股部分股份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院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股份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主动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
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1 年 6 月至 2021 年 8 月,中国泛海持有的泛海控股 23,520 万股份被司法
拍卖并完成过户,中国泛海累计被动减持泛海控股股份 23,520 万股,占泛海控
股总股本的 4.53%(具体内容详见泛海控股 2021 年 6 月 29 日、2021 年 8 月 11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
公告)。
    2021 年 8 月 31 日,中国泛海持有的 5,880 万股泛海控股股份被司法拍卖成
交。2021 年 9 月 14 日,上述股份完成过户,中国泛海被动减持泛海控股股份 5,880
万股(即本次权益变动),占泛海控股总股本的 1.13%。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变动达到 5.66%。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信息披露          变动前         变动前          变动后          变动后
    义务人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中国泛海控股
                 3,323,472,908       63.96%      3,264,672,908       62.83%
集团有限公司
   卢志强          18,320,704            0.35%     18,320,704         0.35%

泛海能源控股
                  124,000,000            2.39%    124,000,000         2.39%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3,465,793,612       66.70%      3,406,993,612       65.57%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406,993,61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5.57%。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国泛海持有的上市公司 3,264,672,908 股处于质
押、冻结状态。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泛海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264,672,908 股,占上市公

                                     9
司总股本比例为 62.83%,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
没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购买或出售股份。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
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13
(本页无正文,为《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
人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2021 年 9 月 16 日




                                  14
(本页无正文,为《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
人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卢志强
                                       签署日期: 2021 年 9 月 16 日




                                  15
(本页无正文,为《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
人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泛海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2021 年 9 月 16 日




                                  16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泛 海 控股 股 份 有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
                     限公司
股票简称             泛海控股           股票代码          000046
                    中 国 泛海 控 股 集
                                                         北京市东城区建
                    团有限公司、卢志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国门内大街 28 号
                    强、泛海能源控股 地址
                                                         民生金融中心
                    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
                    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选)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因司法拍卖
                    而减少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3,465,793,612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66.70%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变动数量: 58,800,000 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比例: 1.13%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后数量: 3,406,993,612 股
比例                变动后比例: 65.57%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时间: 2021 年 9 月 14 日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 因司法拍卖而减少股份
及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个月内继 是□否不适用 (未有明确计划或安排)
续减持



                                   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否□√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是□√ 否(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为控股股东中国泛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海提供担保实际余额为 1,074,150.00 万元,占公司 2020
清 偿 其对 公司 的 负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64.68%(已经公司 2020 年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7 月 17 日、2020 年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12 月 19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他情形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否□
取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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