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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控股:关于召开“19泛控01”“19泛控02”“20泛控02”“20泛控0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2021-09-24  

                        关于召开“19 泛控 01”“19 泛控 02”“20 泛控 02”“20 泛
                 控 0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一、相关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控股”、“发行人”)2019 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9 泛控 01”;债券代
码:112920)于 2019 年 7 月 9 日发行,发行金额人民币 5.5 亿元,当前余
额 5.5 亿元,期限 2+1 年。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控股”、“发行人”)2019 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19 泛控 02”;债券代
码:112995)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发行,发行金额人民币 5 亿元,当前余
额 5 亿元,期限 2+1 年。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控股”、“发行人”)2020 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20 泛控 02”;债券代
码:149044)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发行,发行金额人民币 4 亿元,当前余
额 4 亿元,期限 2+1 年。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控股”、“发行人”)2020 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20 泛控 03”;债券代
码:149116)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发行,发行金额人民币 7 亿元,当前余
额 7 亿元,期限 2+1 年。
    为保证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召集“19
泛控 01”“19 泛控 02”“20 泛控 02”以及“20 泛控 03”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
人会议。

    二、会议基本情况

                                     1
    1、会议召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召开时间:2021 年 10 月 15 日 10:00-12:00
    3、召开形式:本次会议采用非现场的方式(线上参会方式将于会议召
开前发送至参会人员)
    4、债权登记日:19 泛控 01、19 泛控 02、20 泛控 02、20 泛控 03 债
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10 月 8 日(以 15:00 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5、表决方式:通讯投票表决形式。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债
券持有人应于会议召开日 2021 年 10 月 15 日 12:00 前将表决票(参见附件
四)以扫描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召集人指定邮箱 fhkg@csc.com.cn,
以召集人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表决的,需在会
议召开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原件邮寄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表决时间:2021 年 10 月 15 日 12:00 前
    7、会议出席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19
泛控 01、19 泛控 02、20 泛控 02、20 泛控 03”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债
券持有人会议。不能参加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参见附件二)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列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发表意见,但不
能行使表决权:
    ①发行人;
    ②持有本期债券且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股东、上述股东的关联
方或者发行人的关联方;
    ③债券受托管理人(亦为债券持有人或征集人除外);
    (3)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发行人委派的人员;



                                  2
    (4)应单独和/或合并持有本次债券表决权总数 10%以上的债券持有
人、或者债券受托管理人要求出席会议的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合称“发行人代表”);
    (5)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会务人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E 座 2 层
    联系人:张林、廖小龙、侯顺
    联系电话:010-85156450
    邮编:100010
    发行人: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C 座 22 层
    联系人:严珊明、薛志惠
    联系电话:010-85259698

    三、审议事宜

    (一)议案一:《关于要求发行人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议案》
    (二)议案二:《关于要求发行人出具书面承诺,对公司债券不逃废债、
制定合理偿债计划并严格落实的议案》
    以上议案详见附件一。
    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
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发行人、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股
东及其他重要关联方可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提出临时议案。临时提案人
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之前 10 日,将内容完整的临时提案提交召集
人,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之日起 5 日内在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平
台上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并公告临时提案内容。


                                 3
    四、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未
偿还的本次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法
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
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未偿还的本次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法律
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
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
书、被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未偿还的本次债券的证券
账户卡或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登记方法: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
人,应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 17:00 前将参会回执(参见附件三)以及上述
相关文件以扫描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中信建投证券指定邮箱
fhkg@csc.com.cn,并在 5 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原件邮寄至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五、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通讯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应于会议召开日 2021 年 10
月 15 日 12:00 前将表决票(参见附件四)以扫描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至中信建投证券指定邮箱 fhkg@csc.com.cn,并在会议召开日后 5 个工作日
内将相关原件邮寄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时,每一张未偿还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拥有一票表决权。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
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
持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为“弃权”。
    3、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权的股东及上述股东的关联方或者发行人的
关联方所持债券没有表决权,并且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
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本次债券表决权总数。
                                 4
    4、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表决票参见附件三)。
    5、会议主席根据表决结果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决
议的表决结果应载入会议记录。会议主席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
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算。
    6、除《受托管理协议》或《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另有规定外,债券
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决议须经超过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二分之一有表决
权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才能生效;但对于免除或减少发行人在本期债券项下
的义务的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内),须经代表本期债券表决权三分之
二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才能生效。
    7、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将在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次一交易日
披露会议决议公告,发行人应予协助和配合。

    六、其他事项

    1、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
等,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2、本通知内容若有变更,会议召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以
公告或书面通知方式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 5 个交易日前发出补充通知。
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将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报刊或互联网网站
上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通知!




                                5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召开“19泛控01”“19泛控02”“20泛控02”“20
泛控0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
附件一

议案一:《关于要求发行人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规定,要求发行人应当严格遵循真实、
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等情况受到
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监督。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7
议案二:《关于要求发行人出具书面承诺,对公司债券不逃废债、制定合
理偿债计划并严格落实的议案》

    要求发行人在本次会议召开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承诺,对“19 泛
控 01、19 泛控 02、20 泛控 02、20 泛控 03”公司债券不逃废债,在出现预
计不能按期偿付上述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上述债券本息时,应
及时制定合理的偿债计划和方案供持有人审议,并严格落实和执行偿债计
划和方案。同时,接受受托管理人和债券持有人的监督,发行人应履行其
他偿债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8
附件二

                             持有人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
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19泛控01”(或者19泛控02/20泛控02/20泛控03)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相关议案的意见如下:

债券简称                         会议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要求发行人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议案
            关于要求发行人出具书面承诺,对公司债券不逃废
            债、制定合理偿债计划并严格落实的议案
   注:
   1、如果委托人不做具体指示,视为代理人可自行表决。
   2、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在相应栏内画“√”,并
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
有效。
   3、如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表决意见与表决票有冲突,以本授权委托书为
准,本授权委托书效力视同表决票。
   委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负责人身份证号):

 债券简称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元为一张)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
止。
                                          9
附件三

                                          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单位名称          参会人姓名 参会形式    部门         职务   联系电话   邮箱




注:1、参会形式为“非现场”;

    2、参会回执须加盖公章;

    3、参会回执请提供电子扫描版本。




                                                  10
附件四

                          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债券简称                    会议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要求发行人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议案

           关于要求发行人出具书面承诺,对公司债券不逃废
           债、制定合理偿债计划并严格落实的议案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持有人/被授权人(盖章/签字):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债券持有数量:                            托管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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