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2021-10-20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1-168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10 月 18 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泛海控股”)收到上海仲裁委员会送达的仲裁通知书,杨延良(以
下简称“申请人”)以股份转让合同纠纷为由,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
出仲裁申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受理机构:上海仲裁委员会
(二)案件当事人
1. 申请人:杨延良
2. 被申请人:泛海控股、卢志强
(三)案由
申请人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卢志强未按照各方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签订的《谅解备忘录》的约定办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民生证券”)1.96 亿股股份(对应股权转让款 3 亿元)交割
手续为由,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四)仲裁请求
1
泛海控股继续履行《谅解备忘录》义务,按约定办理转让 1.96
亿股民生证券股份的交割手续;泛海控股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 3,000
万元,并承担本案的保全费、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申请人因本案产
生的律师费;由卢志强就上述仲裁请求事项承担连带责任;由泛海控
股和卢志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主要系小额合同纠
纷、车险纠纷、劳动纠纷等,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标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仲裁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仲裁正在进展过程中,目前无法估计本次仲裁对公司的
最终影响。
四、其他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仲裁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监管规则的要
求,严格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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