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签订《<关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 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拟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四 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签订<《关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 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签订补充协议系根据实际情况而进行的调整,符合各方真实 意愿。因此,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 时会议审议。 特此声明:我们出具本事前认可意见,不表明我们有义务在董事 会会议上对上述议案投赞成票。 独立董事:余玉苗、陈飞翔、严法善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