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1-12-02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1-186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
十三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11
月 30 日,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
式发出。会议向全体董事发出表决票 9 份,收回 9 份。会议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
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调整融资相关安排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3 票,反对:0 票,
弃权:0 票)。
前期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
生银行”)申请了四笔融资,融资金额分别为 17.8 亿元、27 亿元、
11.6 亿元、11.6 亿元。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调整上述
融资的相关安排,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协议
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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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际控制人暨关联自然人卢志强兼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副董事长,且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
相关所属公司均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民生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栾先舟、方舟、张建军、臧炜、刘国升、潘瑞平等 6 人
为上述交易的关联董事。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上述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由非关联董事余玉苗、陈飞翔、严法善(均系公司独立董事)
等 3 人参与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所述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
立意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
点等事项将另行通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调整融资相关安排的关联交易公
告》。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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