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07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
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提
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涉及内容进行
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着眼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
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对回购股份方案进行调整。
(二)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能力,本次续聘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不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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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
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提名的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唐建新的提名程序符
合有关规定,候选人的条件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能够满足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的情况,
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
同意提名唐建新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余玉苗、陈飞翔、严法善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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